【禁書連載】楊繼繩《墓碑》(五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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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4年1月15日訊】【導讀】《墓碑》是一本記錄中國六十年代餓死三千六百萬人的大飢荒真相的著作,作者是前新華社經濟記者、《炎黃月刊》副社長楊繼繩。他花了十多年時間,查閱資料,訪問經歷大饑荒的人,收集了上千萬字的資料數據,以翔實而豐富的資料記錄了大飢荒餓死幾千萬人的史實,揭穿了中共官方所謂「三年自然災害」之謊言, 揭示了餓死人的根源是人禍而非天災。《墓碑》獲得二零一三年美國海耶克圖書獎(The Hayek Prize)。作者說《墓碑》不僅是為紀念死去的三千六百萬人的靈魂,也是希望「埋葬」造成這個悲劇的中共體制。

(接上期)

三 遵義事件和金沙事件

遵義地區和畢節地區由於問題嚴重,曾引起了中共中央的重視。這兩個地方曾發生「遵義事件」和「金沙事件」。由於檔案還未公開,無法弄清事件真相。中紀委副主任李堅(大飢荒年代是中監委處長,曾到很多地方調查過大飢荒中的問題)給了我一份材料,即《中紀委大事記》,其中有遵義和畢節的情況。

中央監委王維舟一九六零年十一月上旬在貴州省視察工作時聽取了貴州省委書記處書記兼監委書記李景膺、省監委副書記楊用信等人的彙報,發現遵義和畢節地區的嚴重問題。

一九五九年冬到一九六零年春,遵義地區曾發生大量腫病、死人的現象。一九六零年四月以來,遵義地委組織了五千人的醫療隊給群眾看病,組織機關幹部二十多萬人幫助群眾秋收冬耕,下放二十二萬多人充實農業生產第一線。但是,這個地區的病人還很多,特別是婦女病。約有百分之三十六的勞動婦女患了子宮下垂和閉經等病。非正常死亡現象還沒有停止。如正安縣大阡公社,從一九六零年八月以來,有四千人患病,八、九兩月死亡一百五十多人。

當群眾斷炊、腫病流行、人口大量死亡的時候,遵義地委卻大搞計劃外的非生產性建設。建有四座大戲院、三座招待所、一座八千多平方米的服務大樓。服務大樓有跳舞廳、照相室、電梯等設備。招待所的門窗、地板是楠木和紫木製成。室內陳設著許多古玩字畫、象牙雕刻、高級皮沙發、錦坐墊子等。他們為了美化街道,搞所謂「半邊街」,把街道靠河邊的民房全拆掉,有的居民被迫搬到山溝里去住,有的至今沒有得到安置。在他們的影響下,各縣也跟著學,大搞計劃外非生產性建設。從一九六零年一月到六月,共搞計劃外基建項目九十三個,動用國家資金四百多萬元。

畢節地區一些縣、社幹部違法亂紀和群眾腫病死人情況非常嚴重。如金沙縣,在縣委書記趙廣玉、書記處書記王國民的指揮下,從一九五九年冬起,連續搞了八個月的反瞞產私分運動。在反瞞產私分當中,提出「四光政策」和「十大兌現」。「四光政策」是:小隊以上黨員幹部一律撤光,破房拆光,傢具搜光,灶頭刮光。「十大兌現」是:凡是刮樹皮、挖野菜、殺豬羊、偷莊稼、不出工、死人後戴孝埋墳堆等,都要罰款、抄家。據統計,全縣在反瞞產私分運動中,僅管理區一級幹部被撤職、調離、開除、法辦的就有二百五十人,占這一級幹部總數的百分之六十九。禹謨公社黨委第一書記楊某,私設監獄和勞改隊,關押、勞改幹部和群眾一千二百七十人,其中被折磨死的一百二十四人,致殘八十五人。這個公社人口外逃、腫病死人情況十分嚴重。

金沙縣的浮夸、浪費現象也非常嚴重。從一九五八年以來,他們搞了一千多個「躍進組織」,把十三-二十歲的姑娘集中起來,從各公社抽調好房子、好地、好農具,單獨成立核算單位。實際上她們根本不從事生產,成天敲鑼打鼓、跳舞唱歌。有幾名縣委書記和公社黨委書記不管生產,經常帶她們坐汽車到各處「參觀評比」,所到之處無不唱歌跳舞、大吃大喝。僅縣委書記王國民等人一九六零年開支的汽油費就達八千多元。(註十)

上述中紀委的材料是李景膺彙報的。李景膺的彙報並沒有完全反映飢荒的嚴重情況。從遵義地區的湄潭縣的情況可見一斑。

一九五九年冬至一九六零年春,發生在貴州省湄潭縣一起駭人聽聞、慘不忍睹的「湄潭事件」(又稱「五九事件」),是一次以十多萬人的生命換來的沉痛教訓。當時湄潭縣是由鳳岡、餘慶和湄潭三縣合併而成的大縣。全縣總人口六十點五萬人,其中農業人口五十六點五七萬人。合縣后除縣機關仍保留行政建制外,區、鎮以下均改級為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全縣有十八個人民公社,下設一百三十六個管理區,七百七十六大隊,五千九百零一個生產隊。事件主要發生在農村,從一九五九年十一月到一九六零年四月初,歷時五個月之久,全縣共餓死十二點四五一萬人。死亡人數佔全縣總人口的百分之二十強,占農業人口的百分之二十二。事件中,全縣死亡絕戶達二千九百三十八戶,遺下的孤兒寡崽四千七百三十七人,外出逃生的農民四千七百三十七人。最為慘絕、目不妨睹的是出現了人吃人的事件,殺人而食者達十六起,吃死人的事件就更多了,無法統計。這場禍及全縣農村的大災難,史所罕見,駭人聽聞。

「湄潭事件」前,全縣農村經過一九五八年大躍進、大鍊鋼鐵、大兵團作戰、大辦食堂等的反覆折騰,早已民力疲憊,財力、物力空虛,幾乎山窮水盡了。許多生產隊除集體飼養的幾頭耕牛外,其它六畜瀕臨絕跡,森林嚴懲被毀,廣大農民的吃飯問題面臨絕境。一九五九年糧食只收了三點二二億斤,比上年減少百分之三十二點六,其它農作物減產更為嚴重。然而,一九五八年大躍進中膨脹起來的浮夸風,不但未止息,反而變本加厲了。當時,湄潭縣委主要負責人把全縣糧食總產定為八點四六億斤,虛報五億多斤。為了兌現八億多斤總產,一場駭人聽聞的反對瞞產私分和反盜竊運動的鬥爭,就在全縣展開了。

一九五九年十一月,湄潭縣召開五級幹部大會,布置開展反瞞產運動。會上首先動員號召各公社、管理區、生產大隊和小隊幹部自報糧食產量。報得多的就表揚,准其先回家;報得少的就是瞞產,瞞產就是「反革命」,不準回家,必須重新報「實」產量。會上窮追硬逼,氣氛十分緊張,一直要等報的產量與縣領導事先框套的數字基本吻合才放過關。樹為「紅旗書記」的綏陽公社××,開始就稱反出瞞產一千二百萬公斤,縣領導派出專車將該社開會的幹部送回公社。回社后就布置假現場,先在糧食下面堆滿亂草、桔桿、糠殼、石頭等,上面從國倉中運去糧食蓋起來,讓人參觀。一九五九年十二月初,湄潭縣先後組織數千基層幹部到該社參觀學習,由該社領導進行經驗介紹,又讓該社事先訓練好的十名反瞞產「標兵」到全縣各公社介紹反瞞產經驗,大造聲勢。十二月底,遵義地委又親自在該社主持召開全地區反瞞產現場會議,介紹經驗參觀假現場。各公社回去后如法炮製,立即行動,在全縣農村搞開了反瞞產私分的鬥爭。

全縣農村停糧斷炊以後,普遍浮腫,走路拄棍棒,東倒西歪。一些農民開始紛紛逃荒活命,更多的農民到處剝樹皮、挖野菜來填肚子,時間長了就不行了,餓得連家門口都邁不出去,只有在家等死。一九六零年元、二月份死人最多,全縣每天都有上千人死亡,許多農民全家死絕,床上地上擺滿死屍。整個農村哀鴻遍野,餓孚滿地,實在使人慘不忍睹,耳不忍聞,視者落淚,聞者傷心。

情況如此嚴重,並沒有引起上級的重視,仍然一股勁地反瞞產,捉「鬼」拿糧,大喊大叫要堅決打退「資本主義」的猖狂進攻,徹底粉碎「富裕農民」的瞞產私分活動,把生產隊幹部當作集體瞞產私分的頭子而橫加折磨。各地成立搜查隊、打虎隊,闖進農民家裡翻箱倒櫃,沒收財物。凡是能吃的東西全部收光,硬把群眾置於死地,有的群眾反抗,就遭毒打,有的被傷致殘,有的被活活打死。

宴樂斌一行曾到原綏陽縣城,後為綏陽公社駐在地的綏陽鎮作了一些調查。據綏陽公社一位黨委副書記介紹,有這樣一見駭人聽聞的事件:一九五九年九月十七日(即農曆八月十五中秋節),遵義地委要在這裏召開全專區各縣「捉鬼拿糧」現場會,即反瞞產私分現場會,遵義地委書記孟子明、專員李蘇波要到場。湄潭縣委和綏陽公社為了開好這一現場會,將一些滯留鎮里的遊民,從農村來的一些饑民、餓漢,到餐館、居民家討飯要飯、抓拿搶吃的人,進行了多次清理、遣送,到九月十六日傍晚還有四十八人仍滯留在鎮里。於是公社黨委一位書記,讓將這四十八人暫扣押在公社供銷社一間倉庫里,其中一個瘦個子乘晚上從倉庫門的交鏈縫裡逃了出來,還剩下四十七人在倉庫里。現場會開了兩天即散會了。後來過了半個月這位公社黨委書記問起關押的人放出來沒有,人們才想起這件事來,結果打開倉庫門一看,四十七人全死在裏面。這一件事震動湄潭,也震動遵義地委,貴州省委只有極少數人知道此事。(註十一)

有的農民不堪忍受飢餓之苦,到飯店搶飯吃,有的攔路搶東西吃,甚至偷宰耕牛,盜竊國家糧食。縣委主要負責人不調查這一時期偷盜的原因,反而開展反盜竊運動。一九六零年元月,縣裡召開有關幹部會議,布置反盜竊運動,開展大搜大捕,凡是平時犯有小偷小摸的人通通抓起來。在鳳岡、餘慶和義泉設立關押點,成立臨時法庭,就地宣判,並採取先捕后批准,先出布告后判刑,判處十年以內徒刑由公社批准等違法行為。在下面設立「勞改隊」、「教養隊」,抓來的群眾,白天由民兵持槍監督勞動,晚上開會鬥爭,一斗就動刑。被非法關押的群眾達二千七百九十四人(經批准的有六十五人),關死的就達二百餘人。這些被關押的群眾,除極少數是慣偷外,百分之九十以上都是基本群眾。在這場反瞞產、反盜竊運動中,動用的酷刑有:「割手指、縫嘴巴、用鐵絲穿耳朵和腳後跟、點天燈、猴子搬樁、吊鴨兒浮水,拖死豬、火鉗燒紅烙嘴巴、槍斃活埋等等。實在見所未見,聞所未聞。

在開展反瞞產的同時,又從農村抽調十萬民工(實際集中七萬民工)大墾萬畝茶園,萬畝果園,大修萬頭養豬場,大修水利,大修街道,拆毀大量民房等建築設施,使許多人無家可歸,民工體力消耗大,又吃不飽,在工地上拖死的不少。為了湊足十萬民工,有的農民拿點樹皮野菜,拄起棒棒上工地,還未走攏就倒在路邊死了。就是到了這種時候,許多群眾對我們的黨和政府並沒有完全絕望,他們說:「這些事情黨中央和毛主席一定不知道,要是知道了,是不會放過這幾爺子的」。有的農民臨死前還在念叨:「毛主席,你老人家趕快派人下來打救我們吧!」

一九六零年元月,貴州省副省長吳實同志到遵義地區視察工作,發現沿途一帶情況嚴重,在桐梓縣召開了緊急會議,會上吳實同志罵開了:「先不要說的原則,你們多少有點良心沒有,人都餓死了,你們還不安排生活,還在反瞞產。」各縣根據吳實同志的指示,先後開倉發糧,停止了事態的發展。而湄潭縣委主要負責人卻一直頂著,並對地委表態說:「湄潭沒有死人」仍不發糧食。遵義地委副書記×××忍不住了,對湄潭縣說:「你們縣要趕快採取措施,開倉發糧」,縣委主要負責人又頂了回去,並說:「情況不是那麼嚴重,不會出死人事件,妖風刮到我們縣委頭上來了,我是不怕的,十二級颱風也刮不倒我。」他這一頂,湄潭縣多死了幾萬人。

事件中,縣委主要負責人加強了郵政通信檢查,凡是向上級反映情況或控告的材料,都被卡下來,把消息封鎖得死死的。縣委第一書記個人就扣住五十一封信件,兩封未具名的交公安機關偵察。凡是反映情況的人都受到各種打擊迫害。一九六零年四月,省、地委派出工作組到湄潭調查,縣裡繼續捂蓋子。綏陽公社黨委負責人重抄故技,以保護首長為名,把群眾趕上山去不與工作組接觸,又把嚴重病號和孤兒集中關起來,在一間烤煙房裡就關死三十六人,又組織人力把屍體丟在土坑消洞里。該社背後兩個大消洞裏面,丟了幾百具屍體,還有還未斷氣就往裡面扔,扔下去還哇哇地叫,群眾把這個消洞叫「萬人坑」。

據統計,在這場反瞞產、反盜竊運動中,全縣被活活打死的群眾一千三百二十四人,打傷致殘的一百七十五人,關押死的二百餘人,被戴上「右傾機會主義」帽子、開除黨籍、開除工作籍、撤銷一切職務的一千六百八十人。

一九六零年四月,「湄潭事件」暴露后,省、地委派出工作組,採取緊急措施全力搶救,做了大量工作:

一是開倉發糧,安排群眾生活。糧倉一開,農村死亡基本停下來了。當政府開倉發糧的消息一傳開,許多淚流滿面,泣不成聲地說:「老天爺睜眼了!我們有救了!」

二是搶救病號。全縣成立臨時醫院二百五十個,每個管理區至少一個,大的管理區二至三個,住院病號六千三百餘人,勉強治療,採取營養、藥物等方法醫治,完全康復后出院。

三是收養孤兒。全縣成立二十三所孤兒院,每個公社至少一所,把四千七百三十五名孤兒集中在孤兒院撫養。

「湄潭事件」揭開后,為了平息民憤,挽回影響。省、地委工作組深入群眾,調查研究,掌握了大量的材料,最後對「湄潭事件」作出了結論。查明公社黨委被壞分子掌握領導權的六個,占公社總數的百分之三十三點三;管理區黨總支腐爛的三十一個,組織不純的五十一個,共八十二個,占管理區總數的百分之六十點三;犯有嚴重強迫命令,違法亂紀的在職幹部三百七十七人等等。公社和管理區是當時縣以下的兩級主要政權組織,卻爛掉了百分之五十以上,情況當然是嚴重的。工作組向地委寫出報告,提出八條處理意見。有了結論和處理意見,緊接著就號召全縣幹部和群眾揭「湄潭事件」的蓋子,開展「新三反」,不久又搞開了「整風整社」。運動一個接著一個,鬥爭的烈火越燒越旺。

一九六零年六月,原縣委第一書記×××被定為蛻化變質分子,依法逮捕判刑,公社領導也抓了幾個。縣裡組織了龐大的專案隊伍,把有問題的幾百名幹部集中審查定性辦集訓班。於一九六零年八月,公開槍決了副縣長兼綏陽公社黨委書記××(一九八三年三月平反); 另外,還槍決了興隆公社中華管理區大支書×××。後來人越抓越多,在「整風整社」中,一次會議就抓了三十幾個幹部。在這場鬥爭中,又處分了大批幹部。

圍繞「湄潭事件」進行的「新三反」、「整風整社」運動,本來是為了總結教訓,平息民憤,挽回影響,調整黨群關係。而實際上是以「左」反「左」,不但於事無補,反而把事態重新擴大,並沒有找出造成「湄潭事件」的真正原因,接受沉痛教訓。而是把事件的全部責任完全推給下面。(註十二)

貴州的湄潭事件比河南的信陽事件早揭露半年,兩地相差一兩千公里,而發生的情況極為相似,可見大一統的極權制度有何等威力!

一九六零年六月,在餓死了近一半人口的江口縣(屬銅仁地區),農民群起暴動。帶頭的有幾個是人民公社的黨委書記。但農民手無寸鐵,很快被鎮壓下去。擅自開倉放糧的縣長飲彈自殺。這就是「江口事件」。(註十三)此事待檔案開放后核實。

六盤水地区灾情也很严重。一九六零年三月二十日,宴樂斌三人经由水城县县城到该县南开公社继续参加该县的整风整社工作。他们三人在去南开公社的途中,翻越了一座高山,坐下来休息时,便到路边一社员家讨水喝,发现一位四十来岁的妇女正在她家堂屋用菜刀砍一具小孩的尸体,这个小孩尸体的手脚被肢解,头部已砍下放在一边,尸体发出腥臭,他们询问她为什么杀孩子,她回答:“不,不,不,不是我杀的,是孩子今天早上饿死的,全家人饿饭,没有办法,为了救命,不得不拿来吃啊!”(註十四)

在貴州大量餓死人的時候,周林並沒有向中央封鎖消息,他向上報告了災情,但還是縮小了嚴重程度。一九六一年後,周林對貴州的大飢荒做了不少挽救的工作,也對「遵義、金沙、湄潭事件」做過多次檢討。在農村,他按照中央的新政策,恢復了農民的自留地,開放農村集市貿易。貴州省委還宣布荒山荒地誰種誰收,三年免征公糧。對少數民族的政策更加放寬,恢復了少數民族自製傳統服飾所需的「藍靛土」、「姑娘田」、麻園等。貴州省委甚至把城鎮原屬於個人或集體所有制的小商店、小作坊、歸還給個人和集體,一時貴州省大小城鎮中,處處出現前門設店,后場設場的「夫妻老婆店」和小作坊。(註十五)

周林在大躍進中的極左行為和造成的惡果,加上糾正左傾中的「右」為他帶來了災難。在「四清」中他成了鬥爭對象。

註解:

[註十] 《中紀委大事記》,《中共中央文件》中發[六零]一零三六號轉發。

[註十一] 宴樂斌:《貴州的大飢荒年代》,載《炎黃春秋》二零一二年第五期,第五十八頁。

[註十二] 劉興盛:《歷史的悲劇 沉痛的警示——一九五九年貴州省「湄潭事件」始末》,載《炎黃春秋》二零零七年第十一期。

[註十三] 鄭義:《大躍進時期農村悲劇:江口事件梗概》,香港《爭鳴》,一九九三年一月號。

[註十四] 宴樂斌:《貴州的大飢荒年代》,載《炎黃春秋》二零一二年第五期,第五十九頁。

[註十五] 高華:《在貴州「四清運動」的背後》載《領導者》二零零六年十月號。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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