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村官瓜分316套安置房 價值18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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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4年1月10日訊】(新唐人記者唐迪綜合報導)在浙江經濟最活躍的溫州地區,村鎮已經和城市融為一體。日前,有大陸媒體曝光了發生在這裡的一起震驚國人的安置房集體貪污案,涉案金額達18億元。而該案主要犯罪嫌疑人、永嘉縣新橋村原黨支部書記葛彩華等人,至今還未落網,負案在逃。

據中國大陸媒體《法制日報》1月9日報導,毗鄰溫州的永嘉縣發生的「村級官員集體貪污第一大案」中,被10名村官私下瓜分的316套安置房總價值18億元。這起貪腐大案,起始於2007年。

據報導,2007年下半年,由於城鎮建設需要,與溫州市區僅一江之隔的永嘉縣江北街道(原甌北鎮)許多村大量土地被徵用。根據土地徵用政策和各村被徵用土地面積,永嘉縣人民政府決定將位於江北街道昌新路以西和華光殿後的農貿綜合市場26.5畝三產返回土地指標分配給新橋村,用於建設新橋第三期安置房。

獲知消息後,多家房地產公司競相爭奪,均有意代建該項目。浙江昌泰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董事長王啟政和永嘉縣和田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董事長楊金龍,分別與時任新橋村村委會主任的余乾壽多次磋商,商定取得代建權後,房地產公司以成本價享有20%的安置房,所得利潤和余乾壽對半分。

之後,在余乾壽的操縱下,經新橋村兩委(村黨支部、村委會)及村民代表大會通過決議,決定由王啟政所在的永嘉縣昌泰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及楊金龍所在的永嘉和田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代建新橋村第三期安置房,並由余乾壽代表村委會跟兩家房地產公司簽訂代建協議,約定兩家公司收取總造價額的3%作為代建費,同時規定兩家公司以成本價享受109套代建安置房,其中昌泰公司獲得新橋大廈、新橋商貿大廈安置房共66套,和田公司獲得新橋商貿大廈安置房43套。

2008年下半年,新橋村第三期安置房項目中的新橋大廈以及新橋商貿大廈的建築施工項目向社會公開招標,余乾壽系該項目評標委員會負責人。余乾壽、王啟政事先商謀,由王啟政出面與建築承包商李某商談,如果李某所掛靠的建築公司參与投標並順利獲得工程承建權後,需給余乾壽、王啟政工程總造價的6%作為「好處費」。

李某為獲取新橋大廈、新橋商貿大廈的工程承建權,併為了今後承建施工過程的順利開展,便答應了王啟政提出的條件。

之後,王啟政借其朋友瞿某之名與李某簽訂虛假合作協議,並虛假出資80萬元,假意與李某共同參与建築項目,風險收益均分。最終,李某以浙江方泰建設有限公司、溫州三箭建設集團名義參与競標,並在余乾壽、王啟政的幫助下順利獲得了新橋大廈、新橋商貿大廈工程承建權。

2009年10月11日,王啟政又通過瞿某與李某簽訂協議,以股份轉讓的形式通過瞿某從李某處獲得「好處費」480萬元。余乾壽通過王啟政聯繫李某,後委託他人兩次從李某處獲得好處費400萬元。

在此次569套安置房中,前任村支部書記葛彩華獲55套,支部委員林成龍獲50套,支部委員胡佐永獲24套,村委會主任余乾壽獲13套,村委員唐福新獲15套,村委員胡國強獲2套,村會計余臣德獲39套,村出納余承昭獲32套,村委委員胡文西獲46套,村委委員余雲恩獲40套,共分配了316套安置房。永嘉縣昌泰房地產開發公司與和田房地產開發公司各購得65套和44套(按照成本價結算)。另外144套中,只有80套分給了拆遷戶,剩下的用於抵工程款以及代建費。就此,10名村官瓜分了價值18億元的316套安置房。

在2007年7月,余乾壽以自己在新橋村擔任村主任時間長、對村集體貢獻大為由,主持召開村民代表大會並操縱形成所謂會議「決議」,以成本價60萬元又購得新橋大廈3001室安置房(面積約220平米,每平米2700多元),以作為對自己的獎勵。2009年6月10日,其又以每平方米8900元轉賣給溫州當地其他官員,從中賺取差價135萬余元。

報導稱,2009年至2010年,余乾壽用這些貪污來的錢大肆置辦私人產業。他花了500多萬元在溫州市區曼哈頓買下一處房產,僅裝修費就用了170多萬元。此外,又花費500多萬元在溫州市區信河街置下一處房產。為了犒賞自己也為了彰顯身份,他花費230多萬元給自己買了保時捷和凌志轎車,又買了兩輛賓士和一輛寶馬分別贈給三個女兒。2009年,余乾壽小女兒出嫁,在村裡辦婚禮熱鬧非凡,僅酒水和嫁妝就花費上百萬元。

2013年7月31日上午,溫州市永嘉縣人民法院第二次開庭審理了這起案件,檢察機關以新橋村原村委會主任余乾壽涉嫌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職務侵占罪,向法院提起公訴,同案的王啟政、陳偉榮、楊金龍也同庭受審。庭審當天,原本只能容納300人的法庭一下子擠進了400多名村民旁聽,庭審場面頗為「壯觀」。檢察機關指控,余乾壽利用擔任村委會主任以及評標委員會負責人的職務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財產,為他人謀取利益,又利用擔任村委會主任的職務便利,將村集體資金非法佔為己有,涉嫌受賄3399萬余元,職務侵佔199萬余元。法院將擇期宣判……

事實上,從2007年村安置房項目開始建設,村民們就開始陸續舉報余乾壽等人利用職務之便侵佔安置房等問題,但其間遭到不少部門的推諉甚至壓制。直到這次開庭,村民們苦苦等了6年之久。

在經濟活躍的浙江溫州,永嘉縣江北街道新橋村素有溫州的「浦東」之稱,而新橋村的原村委會主任,現年58歲的余乾壽曾揚言要把新橋村打造成中國的第二個華西村,帶領村民一起致富,但事實卻相反。

而回顧整個事件,令人詫異的是作為一個基層的村委會主任,余乾壽為何能大權獨攬,一手遮天,且受賄時間長達數年而未被知曉和制止?

這起明顯違規違法分配安置房的事件,得到了安置房分配主管部門—永嘉縣甌北鎮政府的書面簽字同意。

對余乾壽等人的貪腐情況,當地村民多年來通過多種方式進行過舉報或起訴,但均遭到相關部門的推諉與打壓。

2011年1月11日,村民們公開向永嘉縣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要求判令永嘉縣甌北鎮政府撤銷「同意新橋村新橋大廈、新橋商貿大廈、蔡橋商貿大廈分配方案(包括調整方案)」的行政行為,但永嘉縣人民法院卻作出不予立案的裁定。

氣憤難平的村民們把這些事件向社會公開曝光之後,引發了全國的轟動。在社會輿論的強大壓力下,永嘉當局被迫成立工作組對此展開調查,並逮捕了新橋村村兩委會成員10人。

2013年7月11日與7月31日,溫州市永嘉縣人民法院兩次開庭審理這起案件,被捕的十涉案人員中,有七名被判處五至六年不等有期徒刑。而永嘉縣新橋村原黨支部書記葛彩華等人則在案發前聞風而逃,至今尚未落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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