逢年過節送禮9大禁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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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4年1月9日訊】中國年即將到來。逢年過節親朋好友互贈禮物自不可少。古往今來,只要不是別有用心的行賄,送禮是人們表達善意、融洽關係的一種良性行為。

不過有時候如果沒有注意到各地民情風俗,準備了不恰當的禮物,反而容易弄巧成拙。有幾項物品,在台灣民俗裡有負面的象徵意義,送出前請謹慎考慮對方的反應和感受。尤其,對方家中有老輩人時,要特別留意,以下幾種東西不能拿來當禮物送人。

1、不能送鍾錶

有人說不能送鍾,因為鍾是終的諧音,給人送鍾,其諧音容易令人聯想到死亡,尤其是探病或者送給長輩更是禁忌。

2、不能送鞋

關於不能送鞋的習俗,據說是忌諱鞋子代表的一種象徵意義:鞋子則意謂著對方會越走越遠,也暗指兩人關係無法長久。所以傳統習俗中,老婆不給老公買鞋子,最多就是陪老公去買,應該怕老公會跟人跑了;還有人是忌諱送鞋象徵著可能將來會有人給他「穿小鞋」的意思;此外有些地方,鞋也叫hai,hai和害同音,所以送鞋就等於把害送給別人,所以不送鞋。

3、不能送傘和扇子

傘和扇都是散的諧音,故此不能作為禮品送人(不包括雨中送傘的情形),若好朋友之間將傘作為禮物相送,將意味著日後必將分手或離散。

4、不能送剪刀或菜刀:這兩種東西雖然是很實用的生活物品,但是象徵彼此之間將會「一刀兩斷」,所以不能作為禮物送人。

5、不能送蠟燭、手帕、毛巾

蠟燭是祭祀亡人用的;而手帕和毛巾這兩樣物品時常會被用在告別式中,做為回贈弔唁者致贈奠儀後的回禮,又叫「答紙禮」,兼具告別或永別之意,做為禮物易有負面聯想。

6、不能送布娃娃

布娃娃屬於小人,也有人認為久放家中容易招回邪靈,給家裡帶來不安。

7、不能送來歷不明的石頭

有說法稱石頭也屬於容易招邪靈附著其上的東西,有些看似觀賞石,但是上面可能附著邪靈。

8、不能送人風鈴

古人要描述陰森氣氛時,常會用「一陣陰風」來形容,因此風鈴也常常被認為有「招陰」的效果。

9、不能送粽子、年糕等等應景食品

因為只有家中有喪、不能過節的情況才需要別人送,易給人觸霉頭的壞印象。

以上的情況,大多取其諧音或是負面的象徵意義,雖然不能盡信,但如果讓收禮者心有芥蒂就不好了。若是真不小心挑選了以上禮品,還是有一些做法可以打圓場,例如:真的很想送時鐘又怕不夠吉利時,不妨同時加碼多送一本史書或一隻花瓶,取其「有始(史)有終」或是「始終平(瓶)安」的諧音;其他的禮物若收禮人收的心中有點小彆扭,不妨向對方要一塊錢,表示是買不是送。

俗話常說「禮輕情意重」,只要送禮者運用巧思,能讓對方感受到你的善意與祝福,便是最好的禮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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