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者:都市越更新 越醜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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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4年01月08日訊】淡江大學建築系助理教授劉欣蓉今天(8日)表示,都市更新條例大開容積獎勵之門,已放鬆到只有建商才能幫城市更新,形成「蛙跳式」或「孤島式」,造成越更新,都市越醜陋。

據中央社報導,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天下午舉辦「都市更新條例草案」公聽會,包括行政機關、學者、專家、民間團體等參與。

劉欣蓉表示,都市更新條例在這10年來修訂後,已放鬆到只有建商才能幫城市更新,造成扭曲,其他已開發國家的更新,絕大多數由公部門主導,日本也是以政府主導。

劉欣蓉說,以建商主導都市更新模式,台灣應該是世界首例,造成今天種種亂象。

尤其,都市更新條例立法是特別法,跳脫都市計畫土地使用管制控制,大開容積獎勵之門,不顧城市承載與容受力,造成單筆更新單元,申請到高額容積獎勵,形成「蛙跳式」或「孤島式」的都市更新,只能是建築改建,造成越更新,都市越醜陋。

她建議,都更條例要強化政府部門擬定更新計畫的角色,擬定過程中並有特定及必要市民參與程序;公有地善用也非常重要,這幾個月的抗爭,因公有地的主管機關放任,不提公有地計畫,讓建商以小塊私有地畫在一起,不容許這樣的公有地納入更新。

中華民國全國建築師公會理事長許俊美認為,考量都更案的「改善居住環境,增進公共利益」性質,且避免因極少數不同意戶綁架全案的進行,建議在踐行拆除前的正當法律程序後,「公權力」適當介入的拆除機制仍應予維持。

新北市政府都市更新審議委員會委員胡偉良表示,目前推動都更的兩大瓶頸,在於政府審議部分,過於計較容積獎勵的給予,致行政程序冗長、曠日費時。

都更戶的整合方面,民眾對都更的期待過高,加上想藉由充當釘子戶來爭取更多分回面積,造成整合困難、耗時。

此外,胡偉良也認為,強制拆除機制應予維持,但應符合正當程序原則;且由法院執行較可免除地方政府的執行包袱,不過,法院執行的程序宜縮短及簡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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