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直通車】移民美國 第十五集 案件在移民法庭上失敗後可以遞交移民上訴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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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3年12月05日訊】楚玉:「周三又到了我們的「移民直通車」系列節目時間,這次已經是第十五集,如果因為某種原因上了移民法庭,申請又被拒絕了,要怎麼辦?」

金然:「看來這回又是比較嚴肅的話題,到了這一步我們一般會認為已經沒路了。不過,費山勞律師可不這樣認為,來聽聽他怎麼說。」

凱倫:「大家好,歡迎來到移民直通車。對在美國的新老移民來說,一但無論什麼原因上了移民法庭後,如何能打贏官司會直接關係到是否能夠否繼續留在美國生存的問題。我們今天就請費山勞律師解釋一下,如果在法庭上失敗了 下一步該怎麼辦。

如果當事人在移民法庭上的申請被拒絕了,他下一步要怎麼做?」

Raymond Fasano律師:「他有權利可以針對被拒絕的申請向移民上訴委員會(Board of Immigration Appeals)提起上訴。」

凱倫:「所以當事人不會馬上被驅逐出境?」

Raymond Fasano律師:「對,他不會的。只要當事人即時的遞交一份“上訴通知”,移民局就會暫時擱置他的遞解令。整個上訴過程中當事人不會被遞解出境,直到移民上訴委員會做出裁決為止。」

凱倫:「那當事人須要在甚麼時候遞交上訴通知呢?」

Raymond Fasano律師:「當事人必須在移民法官裁決30天內,將上訴通知遞交給移民上訴委員會。30天的期限是從移民法官裁決那天起算,而不是申請人收到通知的日期。如果裁決日期是三月一號, 雖然當事人在到三月八號才收到通知,30天的期限還是從三月一號開始算。」

凱倫:「那當事人遞交上訴通知以後呢?」

Raymond Fasano律師:「在說明這個之前,我想再介紹一下這個上訴通知。當事人一定要把所有不同意移民法官裁決結果的地方,詳細的列在上訴通知裡。移民上訴委員會在收到這個通知的同時,告知當事人說委員會已經收到他的上訴。當事人這時才可以鬆一口氣 ,因為在接下來的上訴過程中,他不會被遞解出境。移民上訴委員會隨後會告知當事人,甚麼時候需要遞交上訴陳述狀。然後當事人會收到一份在移民法庭的證詞記綠。」

凱倫:「那有甚麼情況是可以讓當初做裁決的移民法官再重審案件嗎?比方說當事人找到了新的證據……」

Raymond Fasano律師:「如果有新的證據的話,是有可能的重審案件的。當事人必須證明這個證據是重要的,並且是之前無法拿到的。比方說,當事人申請庇護,但是其中一個證人不在美國,當時移民法官否決了這個庇護申請, 後來這個證人來到了美國。這就是一個新的重要的證據。所以當事人必須證明新的證據是重要的,並且是之前無法取得的。在這個情況下,當事人可以向移民上訴委員會提出重審提案,要求把案子退還移民法庭重新評估。」

凱倫:「好,那我還想知道當事人的申請一旦被移民法官否決了,他如果決定上訴,必須僱用同一個移民律師,或者可以找其他的律師幫他辦理上訴呢?」

Raymond Fasano律師:「一般來說,出庭移民法庭的律師會繼續辦理上訴。不過也有一些律師是專門處理上訴的。當事人可以上網查他找的律師有沒有接過聯邦法庭的案件,這很重要。因為你的上訴如果被移民上訴委員會否決了,那下一步就是要到聯邦法庭上訴。所以你找的律師如果處理過很多聯邦法庭的案件,你就可以知道他的能力和經驗。這可能是當事人必須考量的。」

凱倫:「好,謝謝您介紹這個上訴過程。」

Raymond Fasano律師:「謝謝你,凱倫。」

凱倫:「觀眾朋友,您或家人如果需要這方面的協助,請洽詢費文律師樓,他們有資深的移民律師讓您的上訴有更大的勝。」

費文律師樓

Youman,Madeo & Fasano,LLP

212-791-7791

http://www.ymflaw.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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