橫河:太原爆炸案存在重大疑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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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3年11月16日訊】當年在紐約時報廣場有一個未遂爆炸案,這個未遂爆炸案是一個巴基斯坦裔的美國人。那個爆炸是人們發現有一輛面包車在廣場上冒煙,但是沒有爆炸,後來叫了警察,警察來排除發現是裝了一車的炸藥。後來抓到這個人以後,在審問的過程當中他承認過,他曾經專門接受過塔利班炸彈製造的培訓,這個組織還資助他襲擊紐約時報廣場。就這樣經過專業訓練的人還不能夠引爆一顆炸彈,那太原引爆的這個炸彈至少有8顆,據說是引爆了7顆,被排除了1顆,或者這顆沒有爆炸,也就是說它這個引爆成功的比例相當高。

在北京天安門的車輛撞擊和爆炸案之後,太原又發生了爆炸案。太原這場連環爆炸案,據目擊者說,他至少聽到了7聲爆炸聲,官方報導是炸死1人,重傷1人,輕傷7人。由於這個爆炸地點是在中共山西省委附近,地位非常敏感,40小時以後,當局就宣佈破案了。這個案子和幾天前所發生的天安門事件有什麼異同?我們今天就一起來分析一下。

當局公佈案情的疑點

首先我們來看一下,當局對這個案情公佈的內容的一些疑點。根據當局說,首先這個犯罪嫌疑人叫豐志均,41歲,他是太原市杏花嶺區人,並說他在1989年11月,因為盜竊罪被太原市法院判決有期徒刑9年。這裡第一個疑問就是,1989年的時候這個人才17歲,89年並不是一個嚴打的,就是非常嚴重的嚴打的年份,最嚴重的嚴打年份是在1983年。那麼17歲的時候,他盜竊了什麼東西會被判9年徒刑?因為對於一般盜竊罪來說,9年是很重的。這是第一個疑問。

第二個疑問就是,當局說他出獄以後一直在開出租汽車。盜竊和開計程車都不屬於製造爆炸物的經歷。一般製造爆炸物的經歷,你要就是當過工兵,有過製造或者是排除爆炸物的經歷,要呢就是說在建築行業,還有開礦的這個行業,你可能會有這個經歷,但是開計程車不是。

外媒這次也報導了,就是說從爆炸以後現場發現的電路板、鋼珠、鐵釘和引爆的時間順序等等,看來這個作案者相當專業,就是對爆炸這方面是相當有專業研究的。其實爆炸是一個相當專業的工作,不是一個什麼人外行、業餘的隨時就可以裝起來的,就可以做起來的。

我們可以比較一下,就是當年在紐約時報廣場有一個未遂爆炸案,這個未遂爆炸案是一個巴基斯坦裔的美國人。那個爆炸是人們發現有一輛面包車在廣場上冒煙,但是沒有爆炸,後來叫了警察,警察來排除發現是裝了一車的炸藥。

後來抓到這個人以後,在審問的過程當中他承認過,他曾經專門接受過塔利班炸彈製造的培訓,這個組織還資助他襲擊紐約時報廣場。就這樣經過專業訓練的人還不能夠引爆一顆炸彈,那太原引爆的這個炸彈至少有8顆,據說是引爆了7顆,被排除了1顆,或者這顆沒有爆炸,也就是說它這個引爆成功的比例相當高。

這個疑點其實跟當年石家莊有一個爆炸案的作案人,當時破案以後,人們提出的疑點有類似的地方。那是2001年的時候,石家莊發生了一個連環爆炸案,當時被指認的犯罪人叫靳如超,是一個聽力障礙的人,他跟別人溝通是有障礙,他需要寫下來,他聽不見,而且他只有小學文化程度。這麼一個人竟能夠在那天凌晨4點16分到5點鐘,就在這個45分鐘時間之內連續引爆了4個爆炸點,而且每個爆炸點的相隔時間是15分鐘,這個引爆率之高,引爆的相距時間之準確,也是特別令人驚奇的。

這兩起爆炸案,就是這次太原的爆炸案和當年石家莊的爆炸案,它的共同特點都是作案人都是社會最底層的,而且都沒有和爆破有關的訓練和專業知識,而且都能夠成功的引爆連環炸彈,這是一個重大的疑點。

第三個疑點就是,當局公佈的作案動機太牽強,當然當局現在沒有公佈他的作案動機,但是至少公佈了一點,說他製造炸彈爆炸是為了報復社會。這裡就有一個問題,社會是一個很廣泛的說法,在中國發生了很多暴力事件,當局破案以後都會說這是報復社會。誰是社會?難道他自己不是社會的一份子嗎?究竟他要報復的是誰?

從他安裝炸彈的位置來說的話,雖然當局我想在公佈的時候是為了避嫌疑,特地沒有指出那是一個什麼位置,實際上它所在的位置是中共山西省委門口非常近的地方。就社會而言,在中國實際上最不屬於社會的應該是中國共產黨,政府多少還有一點點屬於社會,這個黨是完全不屬於社會的。如果說他報復社會的話,可能最不應該去的地方就是省委門口。所以這個作案下的結論,就是報復社會這個結論本身太牽強了。

第四個嫌疑,就有人懷疑是不是隨便找的替罪羊?這個懷疑其實也是有道理的。有一位李先生,他是〝六四天網〞的義工,他自己家就住在太原杏花嶺區,也就是當局所公佈的這個犯罪嫌疑人的這個區。他在新華社發稿以後,他說他走遍了當地的居委會和辦事處,甚至詢問了公安部門,沒有得到任何關於豐志均這個人的消息。這就很奇怪了,這樣一個人他曾經犯罪被判刑,而且又住在這個地方,不會說沒有人不知道他的,好像這個人從來就沒有存在過。

這個李先生他就懷疑這個人是否確實存在。這個懷疑我覺得是非常有道理的,這個跟天安門的事件不一樣。天安門事件以後,外國媒體專程到了官方公佈的那幾個人的家鄉,確實也採訪到了這個人的存在,不僅這個人存在,這個人還在村裡面是牽頭的,他集資要建一個清真寺,後來被當局作為非法建築,把它剷平了。這個人就是說是確實存在的,就是說外國記者在人生地不熟的情況下,仍然能夠到當地找到這麼一個人,不管他跟天安門這個事件有哪一種關係,那個人是存在的。而這個人,一個當地的中國人,當地的居民,他的調查應該比外國記者的調查要容易得多,居然他找不到他們同一個區的人。所以這個是一個更大的疑點。

綜合這些疑點來看的話,確實很值得懷疑當局究竟抓到的是什麼人?這個人跟這個爆炸案究竟有什麼關係?這都是一連串的疑點。當然也可能當局會逐漸的公佈一些細節,最後這些疑點都可能解釋,但是在目前的情況下,當局既然已經急急忙忙的說宣佈破案了,卻不能夠解釋這些疑點的話,那麼事後的解釋其實也是有問題的。

破案的壓力

第二方面我就想談一下,當局對這件事情這麼快的時間就破案了,四十多個小時以後就宣佈破案了,而且他提到就是說公安部高度重視。這個破案它不僅是有一個副部長,公安部副部長帶隊一個工作組,而且還從全國各地,據說調集了26名專家到達現場,晝夜組織開展偵察破案。他雖然說的是山西省和太原市兩級公安機關成立的專案組,實際上是三級聯合的,因為部裡面已經有工作組下去了,所以這是公安部督辦的一個重大案件。

在這種情況下,破案的時間就變得非常重要了。那麼這個重要是對誰重要?我們來討論一下。我們先講一下為什麼要這麼快破案。當然所有的破案都是希望越快越好,但這個又有其特殊性,第一個就是時間問題,因為天安門剛剛出事,在這麼短的時間之內,山西省委門口又發生爆炸,同時又正好是在中共十八屆三中全會馬上就要開會之際,所以這個時間點對中共來說的話,是一個非常非常重要的所謂敏感期。

我們知道中共現在有很多很多敏感期,在這些敏感期當中,其中還有一些特別敏感的,你像在今年如果沒有重大事件的話,那麼這個三中全會前後就是一個非常重要的敏感期,在今年應該是最大的一個敏感期了。這是一個時間問題。

第二個是地點,除了時間的敏感以外,地點也很敏感,雖然它不是北京,大家要知道中共在奧運會開始以來,當時為了在北京進行安保,就提出了一個項目叫〝護城河工程〞,這是屬於北京安保的一個部分,護城河工程包括了北京、河北和周圍,加起來一共是7個省分,其中山西省是屬於護城河工程的省分之一,也就是說山西屬於保護北京的門戶之一。

這個還不是在山西的一般地方,而是在山西省委門口。雖然說山西省委的政治意義比不上天安門,但是和中國大陸以前發生在其它地方的爆炸事件相比的話,這個目標比其它的爆炸事件有更重要的象徵意義,所以這個地點也是很講究的。

對這樣一類案件的破案本身和找出犯案的凶手,有的時候不一定就是同一件事情。就這個事情已經破案了,單就這個事實而言,對於當局來說,無論是對代表維穩的公安部,因為公安部是屬於整個維穩系統最重要的一個部分,因為維穩是中央政法委所抓的一個大的系列工程,這個大的系列工程裡面當然牽涉到公安、法院、檢察院、司法部,還有就是國安部,那其中最大、人員最多、經費最多,而且最有利益關係的就是公安部。就這件事情破案了,本身這個事實來說,對於公安部來說,還有對山西地方當局,就包括山西省委、太原市委來說,都要比找出真正的凶手更重要,也就是說讓大家知道這麼短的時間就破了案,這件事情比抓到的這個人是不是真兇要重要得多,對於當局來說。

當然破案有多種破案的方式,從證據破案當然是最好的,也有一種破案是從作案動機這個角度來破案的。在當今的中國,我想通過作案動機來破這類案子,毫無疑問是最困難的,因為在當今的中國,冤氣、怨氣實在是太重了,所以說如果要找到對山西省委不滿的,整體不滿,或者是對山西省委的某個人,或者某些人,或者某些部門,有怨氣的,想從這個角度去找可能的嫌犯的話,那可能太困難了,因為那個人數可能太大了。所以最終破案的話,可能還是要從具體的證據方面,就是從動機破案几乎是不可能的。

也就是說當局,就是警方,不管是公安部來的人也好,還是山西省,還是太原市的警方,他們面臨著非常非常大的破案的壓力,這個壓力大到什麼程度?我想大家都能夠理解。2001年的那個石家莊爆炸案,當時報導的時候,說是由於壓力過大,就是當時對破案的要求的壓力過大,破案以後,有3名當時參與破案的青壯年警官是因為積勞成疾而死亡,而且明說的死亡的原因就是當時破案的壓力過大。

而當時石家莊的這個爆炸案,大家可以想到2001年,也就是12年前,中共可能還沒有像今天那樣子感到自己的統治岌岌可危;而爆炸的目標,當時石家莊的爆炸案是在工廠的居住區,跟中共的統治還沒有直接的關係;當時爆炸的目標也沒有像這次那樣子讓地方官員如此心驚膽顫的。在那種情況下,都有這麼大的破案的壓力,那更不要說在今天對這個破案的壓力有多大了。也就是說這個破案對於當局,對於警方來說的話是那麼重要,因此快速破案,或者是有人懷疑屈打成招,或者是找出一個替罪羊來演個戲,來表明這個案子破了,這個動機是非常強烈的。至於說究竟有沒有這樣做?現在問題是當局說什麼都沒有人相信!

兩起爆炸案定性的區別

我們再看一下,就是這件事情出來以後,當局有哪些反應看上去是比較異常的。我覺得最異常的反應就是對這件事件的定性到現在為止都遲遲拿不出來。這個我們可以跟幾天前發生的天安門事件,駕車撞擊爆炸案相比,就可以看到有非常大的區別。就是當時很快的就定性為是暴力恐怖攻擊,而這次卻遲遲沒有定性。那麼為什麼沒有定性?也沒有定為恐怖攻擊呢?我們可以看看原因是什麼。

首先我們看會不會是地點的區別。一個是在天安門,一個只是在山西一個省的省委門口,是不是這個差別?我想應該不會是這個差異。以前也有,當然沒有這麼明確,不一定有這麼明確,也有定恐怖行動的,就是有些爆炸案定為恐怖行動的,那些定為恐怖行動的爆炸案也都不是發生在北京,因此事件發生的地點在北京並不是定性為恐怖攻擊的必要條件,發生在其它地方也可以定的,所以這個不是一個遲遲沒有定性的原因。

從這兩個事件本身的性質來看的話,按說我們排除任何其它的背景,就光說這個事件本身,山西的這個爆炸案應該比天安門發生的事件更容易定性為恐怖攻擊。天安門事件顯然從現在所得到的情況和越來越多披露出來的消息看,他就是衝擊天安門城樓,或者是毛澤東像的所要達到的象徵的意義,要遠遠大於對人員的衝撞所造成的傷亡。

你可以從使用的工具,它是車輛,是一部普通的越野車,從衝擊的形式,從途中的鳴笛和避讓行人等等行為來看,另外還有後面有警車在追趕,都證明當時撞人,就是造成人員傷亡不是主要目的。而官方也沒有公佈出說是車上有爆炸物,官方只公佈了車上有汽油,所以爆炸造成大規模殺傷也不是一個目的,最後結果也只是汽油燃燒。

而山西的爆炸案,你可以從爆炸物的製作,尤其是在爆炸物裡面有鋼珠、鋼釘,鋼珠、鋼釘一般是為了增加殺傷力的,另外這個爆炸是連續爆炸,是一個連環爆炸的設計,他的策劃、計畫、實施方案,和最終目標相比較而言的話,都比天安門發生的事件要周密得多,而且他的目標和要達到的目的也明確得多,反而是這個卻沒有定性。

那就讓人不得不懷疑是不是內部有規定,只要是維吾爾人介入的行動,就是如果說是發生爆炸,或者是有人員傷亡的行動,都立即可以定為恐怖行動,是不是這樣定的?而定恐怖行動和特定的事件的具體情況是沒有關係的,是不是有這樣的內部規定?

因為長期中共的宣傳,凡是跟維吾爾人、跟新疆有關的事情,它有一系列的固定的名詞在人們的心中已經形成概念了,你像什麼獨立啊、分裂啊、極端宗教啊、恐怖份子啊、東突啊,這些東西已經形成了一個概念了,在中共的這個宣傳下面,就是已經不去區分它每個詞有什麼區別,而統一的都看成是一樣的東西了,只要發生事件了,馬上就定為是恐怖襲擊,或者恐怖份子,這個已經成為一個套路了,很少有例外的。你像西藏問題,你只要一提到的話,人家馬上就想起來,喔,這是藏獨,或者是達賴喇嘛的錯,在境外指使,這也已經成為一個公式了,只要拿來套用就可以了。

而在大陸發生的這些類似事件,當局顯然還沒有一個現成的套路可用。我們可以看到中共的幾張牌,一開始是境外敵對勢力牌,什麼事情就歸罪於境外敵對勢力;然後就是一個民族牌,這張民族牌也形成套路了,什麼事情出現以後就歸到不是藏獨,就是疆獨,再不就是恐怖主義。這些牌打完以後,當事件發生到大陸的時候,打這些牌就不靈了。

國內最主要的矛盾不是找外面的替罪羊能夠解決的,而現在也還沒有一個特定的官方已經定性了的團體或者組織,而又能讓民眾立刻就相信並且接受的,而對中共是最有利的替罪羊,現在在大陸可能還沒有。所以我認為遲遲對這件事情沒有定性,並不是說這件事情給它定性有困難,而是說是當局還沒有拿定主意,究竟怎麼定性對自己更有利。

我們可以看到就是對於這類事件的定性並不是根據事件本身的性質和已知的事實,而是根據中共的需要,根據中共的政治需要,怎麼對它更有利來定性的。從這裡可以看到,其實這次無論是宣傳,還是報導各方面,實際上中共在這件事情上是相對來說比較被動的,就是說它不讓大家報,而不是說立刻就找出一個明確的替罪羊,然後大張旗鼓的就批,這是不一樣的。

我想主要的因素是它也知道現在社會矛盾非常嚴重,那麼如果公開的批呢,反而會引起有人效仿,它怕這點。公佈事實這本身就不是中共處理這種問題的方式,也就是說不公佈事實或者是撒謊,它是規定的,是習慣的,是必須的,但是在這個特定事件上要達到什麼目的,要去撒什麼謊,它還沒拿定主意,有的時候它自己也不知道,那它自己都不知道的情況下,封鎖消息可能就是對於中共來說,對於這個特定事件,現在這個時期是最重要的。

這個事件發生以後,將會有些什麼後續的影響?太原爆炸案對於官場的衝擊要遠遠大於幾天前的天安門事件,因為天安門事件它主要是針對中共的統治的象徵意義,它的意義要遠遠大於對中共官員的個人的安全的考量;而太原爆炸案它至少對於山西省省級官員的心理衝擊作用,要比天安門事件心理衝擊作用要大得多,這個和怎麼定性沒有關係。

這樣的話,很可能現在中共花費了超過軍費的這個維穩的項目又增加了一項新的內容,也就是說把對天安門廣場的安保向全國各地推廣,至少在目前可能會讓各地省會、黨政機構所在地以及省部級官員個人的保安工作提高到原來天安門廣場的安保的這個水平,這一下子維穩又增加了一個大項目,當然維穩系統又增加了權力和經費,但是同時在整個財政預算當中又要增加一個大項目。

如果這種保安措施繼續向市縣擴展的話,這會在現在龐大的維穩經費上面再加上一大塊,這個消費最終還會轉嫁給民眾,使得由於社會貧富不均、官場權力過大所造成的不安定因素更加擴大,而不是減小,官民對立更趨嚴重,因此這類的事件所引發的結果是使這類事件可能發生的頻率會增加,而不是減小。

當前中國社會矛盾尖銳、貧富鴻溝、社會階層至上而下的流動停止、官場腐敗和社會暴戾之氣氾濫,這不是用反恐,或者露頭就打的那種消滅在萌芽狀態的維穩方式可以解決的,更不是把責任推到CNN就能解決的。我相信太原爆炸案的作案的這個人,不管他是誰,他看過CNN對天安門事件評論的可能性極小,而看過中共喉舌媒體抨擊CNN報導的這個可能性也很小,即使是看了的話,他的行動受到這些報導的影響也是很小的。

事實上這一類事件應該看作是純粹的國內的事件,它和所謂的西方反華勢力,或者是國際恐怖勢力,和這些關係幾乎沒有,它實際上是由中共這些年統治的方式,一個是通過各種方式掠奪中國的財富,另一個是用暴力維穩的方式去壓制所有能夠緩解矛盾的渠道,使得矛盾越來越尖銳。這類事件用打壓的方式可不可能減少,或者是解決?很難!因為它的根子是在制度上,而這些問題在當前中共統治下是沒辦法解決的。

文章來源:《希望之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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