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代表團成員被控在澳強姦女大學生導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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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3年11月8日訊】中共一個訪問墨爾本代表團的成員,被控強姦1名為其代表團進行導遊服務的大學生。

《時代報》11月7日刊文爆料,被告為現年43歲的Jingsong Song,他是中國一城市規劃研究所所長。Song在8月被捕后以嚴格的保釋條件取保候審,其中包括被禁止離開澳洲並交出護照。他於3個月前在新州被捕並引渡回墨爾本,他於8月份在嚴格條件下獲保釋,法庭要求他必須上繳護照、每天向墨爾本地方警局報到,並不得離開維省或澳洲。

11月7日,宋向墨爾本地方法院提出更改保釋條件的申請,他要求能允許他返回中國,保證每天向廣州當地的警方報到,並每個月返回維省一次。

法官巴考斯(DonnaBakos)獲悉,宋準備了50萬澳元的保證金,另有他的2個朋友願當他的擔保人,並各為他提供15萬元的保釋金。

但高級警官瓦林(RossWaring)基於中澳之間沒有引渡協議,反對該項申請。他表示,一旦宋違反保釋條件,澳洲警方就無法將他引渡回澳洲。

宋的妻子和一名同事亦飛抵墨爾本,向巴考斯法官提供證詞。她告訴法官,她將要進行一場手術,需要丈夫陪在她身邊,他們的5歲女兒也有健康問題。她稱自己知道如果宋違反保釋條件的話,他們將失去那50萬元的保證金,而這是他們一生的積蓄。

為了支持宋的申請,他的辯護律師古維奇(DanielGurvich)稱,考慮到案發之時他的當事人和那名女子都喝得很醉,加之兩人之間的對話內容,因此這項起訴案不應被視為是嚴重的。

但巴考斯法官認為,根據簡單掌握的證據,原告當時「已經喝得爛醉,幾乎不可能同意」。

檢控官漢納(MichaelHannan)則表示,宋目前是在嚴格的保釋條件下,而宋向法庭提出的是「一個根本無法實施的保釋條件」,這正是這份保釋申請的「致命傷」。

宋的法庭聆訊會將延至下周繼續進行。

對此大陸網友紛紛調侃:境外反動勢力的謠言吧? 掌握宇宙真理,集各種先進性於一身官員們不會幹這種豬狗不如的事。

中共官員各個雄性壯志,不是二奶三奶,就是姦淫幼女,現在又搞到國外去了。

淡定「政府」代表團,干這些勾當很正常,這是給誰抹黑呢?沒一個爭氣的。

呵呵,強姦的是外國人吧?追認個民族英雄?

丫肯定喝高了——還以為自己是在國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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