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曙光情婦認罪 涉嫌掩隱張受賄198餘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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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3年11月8日訊】(新唐人記者凱欣綜合報導)原鐵道部運輸局局長張曙光的情婦羅菲,昨天(11月7日)在北京市第二中級法院受審。檢方指控她涉嫌掩飾、隱瞞張曙光受賄犯罪所得198萬餘元(人民幣/下同)。庭審中,羅菲當庭表示認罪,目前其處於取保候審中。

大陸媒體報導,7日下午1時30分許,羅菲在辯護律師等人的陪同下來到北京市二中院西門安檢大廳,約10分鐘後跟隨書記員向法庭走去。

報導說,與曾經在電視上濃妝演唱時的形象不同,她昨天素顏,穿著白色運動上衣,比電視上看著清瘦一些。見到有攝影記者拍照,羅菲將頭低下扭向一側,並藉助手和頭髮遮住面部。

羅菲現年32歲,原是中國鐵路文工團歌舞團歌唱演員,是一名女高音歌手。

檢方指控羅菲涉嫌掩飾、隱瞞張曙光受賄犯罪所得198萬餘元

起訴書顯示,2011年6月13日,在張曙光被抓4個月後,其情人羅菲,因涉嫌受賄罪被北京市公安局昌平分局監視居住,同年6月24日被北京市公安局東城分局刑事拘留。去年1月,羅菲被東城檢察院獲准取保候審。

今年8月,東城檢察院反貪污賄賂局偵查終結,以羅菲涉嫌受賄罪,將此案報送北京市檢察院第二分院審查起訴。

檢方指控稱,羅菲於2007年至2011年1月間,明知廣州中車鐵路機車車輛銷售租賃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楊建宇給予的款物,系其情夫張曙光的受賄犯罪所得,仍予以掩飾、隱瞞,上述款物摺合人民幣共計198萬餘元。羅菲於2011年6月10日被查獲,涉案款物已追繳。

在張曙光受審時,檢方宣讀的羅菲證言顯示,她承認自己和張曙光是情人關係,收受了楊建宇的財物。

檢方經過審查,在起訴時將羅菲的罪名由受賄罪變更為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該罪是指「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產生的收益而予以窩藏、轉移、收購、代為銷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飾、隱瞞的行為」。

起訴書還顯示,檢方並未將羅菲的涉罪行為定性為「情節嚴重」。根據相關法條,如果檢方起訴羅菲的罪名最終被法院判決認可,羅菲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而如果以受賄罪起訴,則起步就是重刑。

據了解,原鐵道部運輸局副局長蘇順虎的妻子葉曉毛及原昆明鐵路局局長聞清良的情婦鍾華,均因涉嫌犯罪正在審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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