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閣案 1年內不得再對江揆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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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3年10月15日訊】立法院院會今天(15日)上午記名投票表決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對江宜樺提出的倒閣案,但45票贊成,67票反對,倒閣案不通過。依憲法增修條文規定,1年內不得再對江宜樺提倒閣案。

據中央社報導,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規定,不信任案如未獲通過,1年內不得對同一行政院長再提不信任案。

民進黨團11日提出倒閣案後,江宜樺致電中國國民黨籍立法委員說明對倒閣案的立場、聽取國民黨籍立委意見,昨天更率閣員以「台灣的未來不能等」為題,發表對倒閣案的回應聲明,說明他未發動政爭、絕無毀憲亂政,也對監聽事件違失提出檢討。

江宜樺聲明花相當多篇幅談未來施政構想,預告會適時向外界說明行政院下一步施政計畫,也希望行政團隊「至少有1年期間不受不信任案再被提起的政治干擾,能好好做事」,充分展現拚政績決心。

他也點出台灣面臨的重大挑戰包括「加速經濟發展」、「縮短城鄉差距」、「建立完善長照制度」及「協助青年圓夢」,說明推動重大施政迫切性。

6度無法上台施政報告的江宜樺,在倒閣案投票前夕,展現柔軟身段,以感性與理性記者會方式爭取認同,上午更拜會國民黨團,展現化解行政與立法部門紛爭誠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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