悼念夏俊峰 網友為其畫一道「度魂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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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3年10月1日訊】今天(10月1日)也是小販夏俊峰的頭七,家屬為他舉行了葬禮,網絡上,網友以各種方式悼念,但有很多悼念帖文遭刪除,逼得網友想出來另外一種方式悼念。

今天中午11時許有網友發貼說:為夏俊峰作的輓聯新浪加密,現在我畫了一道度魂符,待會加持后擇時燒給地府,我今天替天道為夏俊峰超度,咒曰:塵歸塵,土歸土,一切災殃化為塵,孟婆湯,奈何橋,後世休記前世事,來去總是一場空。

網友跟帖表示,當局把人都逼成什麼樣了,只能用這種方式表示悼念。還有網友說,天堂來沒有城管,但願夏俊峰在天堂不會被欺負。

江西高安律師撰文悼念全文如下:

如果夏俊峰不死——

一切違背人的自然感情的法律的命運,就同一座直接橫斷河流的堤壩一樣,或者被立即衝垮和淹沒,或者被自己造成的漩渦所侵蝕,並逐漸地潰滅。

————意 – 貝卡利亞

夏俊峰死了,因為他殺死了人,被殺死的是兩個人,並且是官府的人。

如果,夏俊峰不死,中國最高司法機關的理由只能是認定夏俊峰殺人是正當防衛,或者防衛過當。

夏俊峰是不是正當防衛(或者防衛過當)?

首先,這是一個問題。因為夏俊峰沒有直接的證據來證明是正當防衛,但是,剝奪夏俊峰生命的三級法院的裁決書也沒有充分理由來排除正當防衛或者防衛過當。但是,既然這個問題成了問題,司法上的疑點利益只能歸於處司法弱勢的夏俊峰,國家不能憑藉司法權去強佔這種利益。

其次,這是一個不是問題的問題。

在只有兩個執法城管加一個接受處罰的小販夏俊峰共三人的城管辦公室內,如果二個執法官人沒有毆打傷害夏俊峰,而是正常執法,或者僅是語言粗暴至辱罵,有妻兒老小拖家帶口的夏俊峰會奮起殺人嗎?這個問題,只要是在中國城市有一定生活經驗的人,只要動動腳趾頭就會想明白的問題。為了表示對公眾智商的尊重,最高法院的死刑複核裁定書不得不含糊其辭語焉不詳的承認兩個城管有一定過錯。

夏俊峰能夠因此不死嗎?

夏俊峰必死!

如果夏俊峰因為被最高司法機關以正當防衛或者防衛過當而免死,這將鼓勵後繼的中國公民面對不法侵害的公權力勇於行使反抗的權利。

但是,這對本國基層政府低水平的執政能力卻是致命性打擊。

因為,在本國縣鄉一級政府(或者同級別的行政機關包括司法機關),其治理轄區人事的慣常手段是欺瞞哄騙嚇,對膽敢質疑或反抗者則是直接施以暴力或者以國家司法的名義施以暴力。在本國最低一級的政權結構中,依法執政的理念基本缺位,可以說暴政思維主宰了基層執政官員的大腦。依法執政必然帶來效率低下,更不能讓基層官員有機會從中漁利;而暴政思維主導的執政方式帶來的是吹糠見米的高效率,既取得了實在可見的政績,並且還可從中順便獲取不為人知而又見不得人的不當利益。可以說,本國縣鄉一級的基層政權一日不實行民主選舉,這樣的暴政思維主宰的執政方式就會永遠存在,所謂依法執政只能是無源之水而成為一個騙人的幌子。

要命的是,本國這樣一個中央集權的國家,基層政權就是這座大廈的根基,根基不穩地動山搖,後果就是「毀我長城」。

一個不是民選的各級政權組織的政府,行使國家權力必然是專制,專制之下容不得對其獨享權力的非議、挑釁和威脅,這就必然伴生出暴政。中國自秦漢以來的皇朝更替莫不證明了這一道理。

在這樣國度,統治者希望的是奴性十足的順民,他們要培養的是忍氣吞聲、逆來順受、任人宰割的國民性格;而一個敢於正當防衛的人必然是一個敢於反抗暴政的血性人,如果,本國的最高司法機關鼓勵了正當防衛,則就是了培養了國民這樣的血性。

為什麼幾十年來,我們難以聽見一樁因正當防衛由本國法院判決無罪的案件?這就是因為專制制度的魅影、靈魂在主宰著中國的司法。

所以,在這樣的司法之下,無論是否是正當防衛(過當),夏俊峰必死。

2013年10月1日林城 夏俊峰頭七下葬日蔡

有網友評論:夏俊峰將於10月1日出殯,至此,夏俊峰一案算是畫上了一個句號。夏俊峰案雖然隨著死刑的執行而結束,但圍繞這場悲劇的輿論喧囂依然沒有落下帷幕,夏俊峰在某些言論中,儼然已不再是一個名字,而成為了一個符號,一個代表,一個象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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