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悅白雲:夏俊峰刺死城管被判死刑為何引眾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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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3年9月26日訊】今日淩晨,瀋陽小販夏俊峰妻子@瀋陽張晶在其微博稱,法院來人,送達家屬最後一次會見夏俊峰通知,正趕去看守所見其最後一面。此微博一出,微博裏滿是夏俊峰案,短短幾分鐘內微博轉發量就達幾十萬,無數線民關心呼籲,刀下留人,更多的人聽說夏俊峰被最高法核定死刑今日執行是無限憤慨!

夏俊峰刺死城管案為何引眾怒呢?不排除民眾仇官仇富,借助夏俊峰案發洩對統治階級、一些既得利益者的憤恨和不滿。至於民眾為何仇官仇富,你懂得,我就不說了。但我認為主要原因在於:

一、城管暴力執法、城管執法為了搞「創收」已深入民心,甚至到了人神共憤的地步!所以人們不相信是小販侵犯了城關,一定是城關侵犯了小販才釀成如此大禍。

二、小販在這個社會是弱勢群體,他們風裏來雨裏去,不論嚴寒酷暑,都要出來擺攤,但收入依舊微薄,這裏不排除民眾對小販的同情和惺惺相惜,但人們更多的是認為小販是弱勢群體,作為弱勢群體面對強勢從來都是逆來順受,敢怒而不敢言,就算是吃了虧也是打落門牙往肚裏咽,忍一時風平浪靜,至少是決不敢和強勢的城管對抗的。所以他們認為肯定是城關暴力執法,夏俊峰正當防衛,從而失手殺人,夏俊峰有罪,但罪不至死!

三、蓄意投毒殺害英國人的都督夫人沒被判死刑,貪污幾千萬的不厚大人沒被判死刑,闖美領館犯下叛國罪的護衛長沒被判死刑,更要命是據傳貪污達數億甚至數十億的劉志軍也不過是死緩………為何在死刑面前人和人並不平等?

四、三年前轟動一時的貴州員警張磊射殺兩名村民案,已於今年六月宣判。張磊被認定犯故意殺人罪,同時被認定屬於防衛過當,判處有期徒刑八年。為什麼同時殺人,員警就是防衛過當,而夏俊峰卻判死刑。從而使人們無法理解。

其實從理論上講,夏俊峰殺死兩名城管,造成三個家庭的悲劇,孩子們皆失去父親,就算是正當防衛也應嚴懲,恨只恨憑什麼城管打死人、拆遷弄死那麼多條人命、貪官貪污那麼多錢…….都不判死刑?這些和夏俊峰案相比到底誰給社會帶來的危害大?亞里斯多德說過:穩定的國家是以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為基礎的。所以,就難怪出現夏俊峰案了,會有城管暴力執法了,官二代撞死人後而高喊「我爸是李剛了」!我想夏俊峰不是第一個,也決不是最後一個,這大概就是民眾最無法忍受的地方!

文章來源:作者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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