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平:薄熙來為何被判無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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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3年9月24日訊】薄熙來被判無期徒刑。如此重判,超出很多人的預期。

看來,它也超出了薄熙來本人的預期。在法官宣讀判決書時,薄熙來還面帶微笑,做從容鎮定狀,可是等法官宣讀判決結果,頓時就變了臉色,隨即勃然大怒,咆哮公堂,然後被法警帶上手銬,強行押離法庭,連當庭表示上訴或不上訴的機會都失掉了。可見不是胸有成竹,有備而來。

按理說,薄熙來既然在一審時選擇了當庭翻供,全盤否認檢方指控的罪名,這本來就表明他拒絕以認罪換取輕判,因而應該對被重判有充分的思想準備。只是他沒有想到,當局的判決竟然比他預期的還重。

或許,薄熙來本來也是考慮過被判無期這種可能性的,只不過他認為這種可能性很小,因此沒有做充分的準備去應對,以至於一聽到竟然是無期,頓時悲從中來,火冒三丈。就像在一審前,當局想來也考慮過薄熙來當庭翻供的可能性,只不過對這種可能性估計不足,因而準備不足,以至於在庭上顯得很笨拙很被動。

這一次當局就準備得很充分了。那邊法官剛宣讀完判決,這邊警察就把準備好的手銬給薄熙來戴上了。這種待遇是先前陳希同陳良宇,乃至劉志軍谷開來都不曾享受過的,說起來,劉志軍谷開來還是判得死緩呢,谷開來還是殺人犯呢。

薄熙來剛嚷嚷兩句,就被警察強行押離法庭,連被告當庭表示上訴的機會都被剝奪。諷刺的是,隨後當局播放審判的電視錄像,特地把薄熙來在一審法庭上說過的一番話播放出來,那時候薄熙來說的是感謝法庭給了他充分說話的機會。

按照中國現行法律,薄熙來判無期並不算過重。法院判定薄熙來三罪成立,數罪並罰,其中,受賄兩千萬這一條就判了無期。這自然比陳希同陳良宇判得重,但是二陳的受賄金額遠比薄熙來的低,因此不能算重。當初薄熙來在重慶打黑,對文強也是數罪並罰,其中單是受賄罪就判了死刑立即執行,而文強受賄僅一千二百多萬,幾乎只有薄熙來的一半(薄熙來被認定受賄兩千萬)。要和文強比,薄熙來還判輕了呢。

那麼,為什麼不少人--也許包括薄熙來本人--事先都預期不會判無期這麼重的刑呢?很簡單,那無非是考慮到薄熙來是太子黨,朝中人脈廣,民間粉絲多,當局免不了有優待或者有顧忌。

我以為,如果對薄熙來的審判發生在胡溫時代,也許還不會判無期這麼重,因為胡溫對太子黨也許有所顧忌。習近平王岐山自己就是太子黨,反而沒有這層顧慮。

此前,很多薄粉總是把薄的厄運歸罪於胡溫,並對習王,特別是對習想入非非;其實,若從權力鬥爭而不是從路線鬥爭的角度看,習才更會把薄視為最大的敵人。

薄熙來當庭翻供,表現很出色,與此同時,檢方的表現又很拙劣,一審的結果沒有達到當局的目的,反而帶來了更大的壓力。這就極大地激怒了當局。於是乎,當局一方面迅速地撤掉了那幾個檢察官,一方面出重手給薄熙來判處無期重刑。當局試圖用這樣的辦法徹底打倒薄熙來,並強行壓下挺薄的勢力。即便當局能部分地得到這樣的效果,但是那也必然會進一步深化黨內和社會的裂痕。

薄熙來顯然犯有經濟罪,但是當朝諸公有幾個沒犯經濟罪?有的或許比薄熙來的罪過輕,有的肯定比薄熙來還要重。真正的問題不在於薄熙來是否罪有應得,罰當其罪;真正的問題是,當局的反貪反腐,過去一直是,現在仍然是選擇性辦案,是政治鬥爭權力鬥爭的手段和藉口。這本身就是對法制的最大背叛,就是最大的不公正。在討論薄熙來案件時,我們首先要看到的是這一點。

文章來源:自由亞洲電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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