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校轉型 部分土地需回饋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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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3年09月19日訊】教育部今天(19日)表示,私校轉型退場後,部分土地需回饋政府,教育部與內政部近期密切協商,修正、調整相關法規。

據中央社報導,教育部次長陳德華表示,私立學校法於民國97年修正,學校停辦後,學校法人依然可以存在,可轉型為教育文化法人或社會福利法人。

陳德華表示,過去私校擔心一旦轉型、退場,校產將全數「充公」,因此裹足不前。其實私校法修正後,就沒有這個問題,學校可以回收一部分土地,藉此提高誘因。

教育部目前正和內政部協商,透過土地專案變更等方式,讓私校土地可以轉型為商業、住宅用地。由於私校辦學,仍有接受政府補助,法人需回饋一部分給政府,由地方政府決定處分方式,法人則領回剩下的部分。

教育部技職司長李彥儀表示,現在許多學校面臨招生不足、財務經營危機,將准許處分閒置校地,藉此籌措資金以支付教師薪資、安置學生等,但仍須符合私校規模規定。

清償債務後如果仍無法改善財務狀況,最後將走向轉型、退場。李彥儀舉例,學校轉型為養老院,不需要再維持原本那麼大的用地,剩餘的土地一部分需回饋政府,由地方政府決定用途。如果學校位處市區,土地價值相當高,可能改作商業、住宅用地等,對私人、地方政府都會是一大誘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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