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子星案 邱大展涉背信最重可處7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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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3年09月04日訊】北檢偵辦雙子星案,其中,有關前台北巿財政局長邱大展涉背信及太極雙星詐標部分,今天(4日)偵結,將邱大展等5人起訴。而邱大展因公務員身分,加重可處7年半以下徒刑。

據中央社報導,雙子星案,北檢繼依貪污罪起訴巿議員賴素如後,今天第二波偵結,起訴現任台北巿政府參事邱大展、在押的太極雙星公司負責人何岳儒、發言人王佑仁以及日前獲交保的太極雙星團隊成員賈二慶及幕後操盤者程宏道,共計5人。

邱大展 從重量刑

辦案人員查出,邱大展明知太極雙星公司團隊的投標文件內容為不實,竟協助掩飾、隱匿而違背其任務,導致其他評選委員陷於錯誤,而評定太極雙星公司獲得第一順位優先議約權。

甚至,邱大展於事後竟仍多次與其他被告私下商議如何繼續隱瞞上情不發,致台北市政府團隊未能在第一時間做出最正確的決策,嚴重影響台北市政府執行公務的威信與聲譽,承辦檢察官建請法院對邱大展,從重量刑。

檢方指出,邱大展所為,涉犯刑法的背信罪嫌,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此外,他於執行公務期間,利用職務上的機會而犯罪,依刑法規定加重1/2其刑,因此,最重可處7年6個月以下有期徒刑。

施用詐術借牌投標

檢方指出,何岳儒等人共同施用詐術借牌投標,盜刻外商公司印章,勾結北巿官員,以不實之投標文件詐騙台北市政府財政局長邱大展以外的評選委員,藉以獲取雙子星開發案的第一順位優先議約權。

檢方指出,程宏道、賈二慶與怡保花園在台負責人黃昆義,未經外商怡保花園公司及谷中城公司董事會的同意或授權,盜用這2家公司印章與台北市捷運局簽約,涉犯偽造文書,其中黃昆義未到案,今天發布通緝。

檢方表示,何岳儒與程宏道明知無足夠資力投資興建工程總金額逾新台幣700億元的雙子星大樓開發案,竟為求順利標得雙子星案後,再伺機轉賣股權或分包工程牟取暴利,先施用詐術借牌投標,再合謀以內容不實的開發建議書及評選簡報等投標文件欺騙邱大展以外的評選委員,藉以獲取投資申請人第一順位優先議約權。

檢方查出,程宏道、賈二慶、何岳儒在太極雙星公司設立及增資登記的過程,涉犯驗資不實及偽造文書;何岳儒在籌措雙子星大樓開發案履約保證金的過程,涉犯偽造文書。

檢方表示,太極雙星在投標之初,曾被外界質疑是「空殼公司」,最終仍因無法籌得18.9億元履約保證金,導致具有國門象徵意義的重大公共工程,因此破局無法簽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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