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被告內訌 李天一被指先脫去受害人衣服

Facebook

【新唐人2013年8月29日訊】8月28日,李天一涉嫌輪姦案在北京海淀法院開庭審理,將軍父親李雙江抱病缺席。此案的五名被告各自聘請律師,事先未共同商量辯護策略,導致庭審中自亂陣腳。不用原告質疑,被告自己就已經搶先駁火。有一被告說,是李某某首先脫去受害人的衣服。

據大陸媒體報導,在昨天庭審中,被告李天一否認毆打、強姦等全部罪名,稱其在酒吧已經喝醉了,對發生在賓館的一切均不知情,也沒有看到其他人與楊某發生性關係。

被告人王某表示不認罪,否認曾有打人行為。王某承認自己曾與楊某發生性關係,但稱對方是自願的。

第三個接受法庭調查的大魏表示認罪。說沒有毆打過楊某,但是幾人在車上找賓館的時候,李某某曾經打過楊某,到賓館后,王某又毆打過楊某。

此時,夢鴿立刻大聲反駁,稱當時大魏正在駕車,眼睛是向前看的,不可能看到李某某在後面打人。

大魏的律師李在珂當庭表示抗議。此外,大魏還證實,是李某某首先脫去受害人的衣服。

此後,被告人張某對被害人楊某表示了歉疚。張某證實,李某某在車上打了楊某嘴巴,並證實在房間里,李某某和王某脫去了楊某的衣服,但沒看見有人在房間內毆打楊某。

最後一名接受法庭調查的是小魏表示認罪,他說自己沒有毆打楊某,也沒有看到別人是否毆打了楊某。

為了證明兒子李天一不曾打人、強姦,夢鴿半年來上下奔走。但庭上臨門一腳,被同案被告魏某反咬一口,指證李天一曾在去賓館的車上,打了受害人楊女士的耳光,并首先脫去被害人衣服,使得夢鴿當庭發火,怒斥魏某的律師誤導當事人。雙方唇槍舌劍、內訌不止。

李天一第二次牢獄之災

李天一2011年9月初與其朋友蘇楠駕豪車在北京一小區毆打某業主事件後,被收容教養一年。

《南華早報》最新報導披露,兩位消息人士爆料稱,李天一被提前釋放。

有網友爆料,李天一因為喜歡玩弄90後女子而被譽為「海淀銀槍小霸王」。而夢鴿本人也十分高調,與人說話習慣呵責別人。有一次她停車把小區道路封死了,保安前去勸說,得到的回覆是:「你知不知道我是誰?」

案件五大疑問

香港《蘋果日報》對李天一五5人輪奸案提出5大疑問

1.罪名為何是強姦而不是輪姦?

大陸《刑法》中只有強姦罪,輪姦只是犯罪的一種表現形式,在判刑上,輪姦屬於需要加重處罰的情節。

2.第一個作案的不是輪姦?

專家明確表示輪姦沒有先後之分,只要主觀意識知道,那就是輪姦。

3.另外四名涉案人「有背景」?

一度傳言另外涉案四人都是中共高官子弟,但警方對此否認。李天一的辯護律師也稱四人只是普通市民。

4.李天一未成年?

警方和夢鴿均稱李天一17歲,尚未成年,因此如若罪成可減輕處罰。但網友根據李早年參加的電視節目推斷,李今年應該已經年滿19歲。

5.聲稱醉酒就能從輕量刑?

大陸刑法規定醉酒不是免刑的條件,因此是否醉酒與罪名成立與否沒有關係。

大陸網路上熱傳一諷刺李家順口溜

夢鴿上學愛實習,老師床上問問題;

天天先進性教育,合成孽子名天一;

海淀銀槍小霸王,少年贏得此名奇;

誓超雙槍老父名,天天想上志不移。

其母專職管教育,自稱效果很滿意;

其父逢人誇惡少,本事處處超自己。

為便公子多練習,特贈寶馬供驅騎;

若是時間來不及,隨供機票不須急。

拍拖從不感性趣,嫖娼也覺不刺激,

一人單挑儍爹幹,還是輪姦對脾氣。

每次得手甩鈔票,天大事情不必提,

甚麼女人擺不平,自有老爸提款機。

熟門熟路閃了腰,特項特長馬失蹄;

一雙銀銬上了手,沒風地方把身棲。

爹娘聞訊找關係,誰知輿論早憤激;

燒錢顧來驢屎蛋,髒水潑向受害女。

狗急跳牆顯真容,紅歌將軍玩卑鄙;

為救惡少出牢籠,夫婦用盡吃奶力。

人民心中一桿秤,自古天道不可欺;

權貴一時或得逞,萬口終將惡名記!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