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件中共黨內規章 近四成被廢止引熱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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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3年8月28日訊】(新唐人記者林莉、韓梅採訪報導)黨媒人民日報8月28日公布,中共日前發布《關於廢止和宣布失效一批黨內法規和規範性文件的決定》,1978年以來制定的黨內法規和規範性文件中,有300件被廢止和宣布失效,約佔總數的四成。消息引發網友對黨內法規的興趣,很多人特別提到憲法和黨內規章的從屬問題。

這是中共首次清理黨內規章,不少人呼籲將黨內反腐及公示財產加入法規。也有人諷刺:「法規有767件,雖已多如牛毛,然亦管不好黨,今廢止了300件,法規少了,仍能治黨否?」

一位北京網友問:「到底是憲法為大,還是黨章為大?我一直沒明白,誰能告訴我!」江西一網友認為:「任何黨派都必須在憲法下活動。黨派是少數人的信仰。不得強加國人。納稅人沒有養黨派的義務。不合法。」但立刻有跟帖表示,他的期望和中國的現實正好相反。

前陝西電視台記者馬曉明以近期的薄熙來案為例表示,在中國,黨是具有特權的政治團伙,它的內部章程也凌駕于憲法與法律之上:「對薄熙來的指控都是刑事罪啊,政治上的罪什麼的沒算。但是他沒有經過公安部門,他只由中共方面將他的案件移交給檢察院,中共它的黨員受不受法律制裁,法律沒有權力決定。」

很多網友呼籲公開300件被廢除的法規,但馬曉明認為,當局肯定不會透露具體內容:「比方說是廢除階級鬥爭理論的規定,關於共產黨員不得從事資本主義發家致富的規定等等,你一公布出來等於把底漏了嘛。」

人民日報稱, 2013年10月至2014年12月將針對1949年至1978年前的中共黨內法規和文件,進行第二階段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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