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不上大夫? 李承鵬籲廢除死刑不如廢除死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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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3年7月10日訊】(新唐人記者張旖旎綜合報道)中共喉舌新華社近日發文贊法院「大公無私」、判劉志軍死緩表明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這一說法遭到學者、網民的反駁,死緩已經成為中共官員手中的「免死金牌」,大陸社會評論家李承鵬提出,廢除死刑不如廢除死緩。

死緩成為中共官員「免死金牌」

喉舌新華社在7月8日發表時評《依法審判劉志軍昭示法治精神》一文中稱:「這一判決表明了人民法院嚴懲腐敗,『老虎』『蒼蠅』一起打的態度,昭示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精神,再次給黨員幹部特別是各級領導幹部敲響了振聾發聵的警鐘。」

據《蘋果日報》報道,近年雖然不斷有中共貪官落馬,但極少被執行死刑,中共官員的生死線也在不斷提高。

《蘋果日報》報道說,胡錦濤執政十年,被判處死刑立即執行和死緩的高管分別11人和27人,但正部級官員最重也只是死緩。根據中共刑法,受賄金額超過10 萬元人民幣以上且情節特別嚴重的,就可判死刑。

但這條生死線遠遠高得多:死緩案件中涉案最少的湖南郵電管理局原局長張秀髮,受賄金額也高達347萬元。與之前判處死刑的官員相比,生死線不斷提高。2000年全國人大副委員長成克傑因受賄4100萬元被判處死刑,但2006年武漢鐵路分局原副局長劉志祥貪污受賄4434萬元卻能保命。

與之相對應,民間的經濟犯罪的死刑判決,官方雖然從未公開數字,但卻時有耳聞。例如浙江女富商吳英因集資詐騙罪,先後兩次被判死刑立即執行,最終在最高法院的干預下才終審改判緩刑。

法律學者徐昕表示,數據不公開,無法判斷民間和官員判處死刑比例是否不同。但他認為,死緩已經成為官員的免死金牌。

「中國的死緩,一般在二年以後,將由死緩變為無期,緊接著就是由無期變為有期,而對於曾經位高權重者,他們規避法律有道,就是再從有期獲減刑或保外就醫。這樣看來,死緩的判決,在國人心中又大打了折扣。」大陸時評人士黃國勝撰文作出如上表述。

黃國勝在文中說,「劉志軍保命有方,盤算精準,民眾質疑,到底金額多大才會被判死刑立即執行呢?官員們是否也在盤算著,拿捏著,如何受賄、受賄多少,才風險最小,最起碼不會有生命之危呢?」

李鵬程:廢除死刑不如廢除死緩

大陸《財新網》列出近年來獲死緩「免死金牌」的一些中共高級官員名單,其中包括江西省政府原副秘書長吳志明,中國移動原黨組書記、副總經理張春江、深圳市原市長許宗衡、寧夏回族自治區原副主席李堂堂、天津市委原常委皮黔生、貴州省政協原主席黃瑤等。

據《金融時報》中文網的報道,得知劉志軍被判死緩后,民眾多有不滿,指控刑罰過輕,也就是「不殺不足以平民憤」。

「免死金牌」這個說法在微博上早已流傳開來。

@關軍反諷說:「一個人『放鬆了學習』你們就想判其死刑?還有天理嗎?我看可以無罪釋放」。

@雷頤顯然還是對律師當初那句「沒有檢舉揭發等立功表現」深懷狐疑,值此追問:「劉志軍被判死緩是有人保護他還是因為他保護了別人?」。

@五嶽散人斷言:「劉志軍那個級別判了死緩,基本上就等於是某種強制療養、 另類退休」

李承鵬更是扳起指頭:「一品夫人薄谷開來死緩,中國銀行海南分行覃志新死緩,深圳龍崗區長鍾新明死緩,中移動張春江死緩,天津檢察長死緩, 郴州市委書記死緩,北京法院院長死緩。現在劉志軍死緩,果然。我們會心地笑了,大明免死金牌算個屁,不如一句『重大立功表現』。人們常爭論是否廢死刑,其 實廢除死刑,還不如廢除死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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