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劉志軍一審判死緩 沒收全部個人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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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3年7月8日訊】據大陸媒體報導,今日(8日)上午,原中共鐵道部部長劉志軍被控受賄、濫用職權案在北京市二中院公開宣判。

法院經審理認為,劉志軍的行為已經構成受賄罪、濫用職權罪,一審判處劉志軍死刑、緩期兩年執行,並沒收全部個人財產。

此前劉志軍被控涉嫌收受11人賄賂款共計6460.54萬元;涉嫌濫用職權,幫助山西女商人丁書苗及其親屬獲利39.76億元。

6月9日上午,劉志軍的貪腐案一審結束。庭審中,劉志軍一直要求站立,並在最後十幾分鐘的陳述中,提到中共國家主席習近平的中國夢,聲淚俱下,被指以求免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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