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暫緩遞解行動」幫非法青年移民圓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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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3年06月30日訊】歐巴馬總統於2012年6月15日宣佈的「暫緩遞解行動」法案(Deferred action for Childhood arrivals),允許非法移民青年提出申請,通過者可獲得社會安全號,駕駛執照及州身份證等並在兩年內不會被遞解出境。

2013年6月28日,亞裔青少年中心與亞美公義促進中心舉辦了「暫緩遞解行動」法案說明會,希望更多的非法移民家庭能夠了解這一政策,非法移民青年能因此獲得更多受教育和工作權利。請看來自的洛杉磯報導。

對於在美國沒有身份的青少年來說,有一個好消息,2012年6月15號,歐巴馬總統頒布的法案,稱為DACA,「暫緩遞解出境行動」法案,將允許某些無證件青年申請工作許可。

現場,兩位華裔和菲律賓裔大學生現身說法。他們都是年輕的無證移民,去年底成功申請暫緩遞解。

「暫緩遞解行動」成功申請者周綺萍:「我強烈鼓勵大家申請「暫緩遞解行動」,對我來說帶給我很多的機會,我可以去工作,我可以做義工,我也可以申請駕照,我能做很多以前無法做的事。」

移民政策中心估計,美國約有1120萬非法移民,其中18歲以下青少年有180萬。截至2013年5月的申請,移民局(USCIS)只收到大約51.6萬「暫緩遞解行動」法案的申請。符合申請資格的年輕人中,最多是南韓、其次菲律賓,亞裔佔十分之一。儘管有眾多華裔學子符合條件,但統計顯示在頭15萬申請者中,只有1%是華人。

雖然「暫緩遞解行動」法案不提供任何人合法身份或引至永久居留權或公民權,但是可獲得社會安全號,駕照及州身份證等,暫時可以在美合法居住兩年 讓非法青少年有正常地工作、學習的機會。

前加州州眾議員、現任洛杉磯社區學院第二學區理事伍國慶(Mike Eng):「請記得『暫緩遞解行動』只繼續維持三年,當歐巴馬總統卸任,無法保證還會有類似的法案,所以請把握時機現在申請。」

申請「暫緩遞解行動」須具備條件:

1、到達美國時不超過16歲;

2、在1981年6月16日或以後出生;

3、在2012年6月15日身處美國,並已連續居住美國有五年的時間;

4、目前在學校讀書或已高中畢業,或已取得高中同等學歷資格證書(GED)、或從海岸警衛隊(Coast Guard)或美國武裝部隊(Armed Forces)榮譽退伍;

5、未曾被定重罪、嚴重輕罪、多個輕罪,或是會對國家安全或公共安全構成威脅;

6、通過背景檢查。

申請總費用$465,申請通過率高達99.2%,主辦方表示,非法青年移民申請後,不需擔心為父母親帶來不利影響,移民局已保證不會與國土安全局分享申請者的信息。

洛杉磯聖蓋博市議員廖欽和:「申請如果通過的話, 而且通過率非常的高99%跟你的父母、 你父母的所有記錄完全沒有關係。」

7月9日6-7:30PM和7月23日5-8PM 亞裔青少年中心與亞美公義促進中心將舉辦免費申請說明會。

活動資訊 626-309-0622 #105

法律諮詢:國粵語(800-520-2356),英語(800-349-9695)

電子郵件地址:info@apalc.org。

新唐人記者蘇湘嵐、陳漢東美國洛杉磯採訪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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