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議司法違法犯罪 示威遊行申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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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3年6月3日訊】示威遊行申請書

申請人之一:李向陽,男,52歲,山東省臨沂市沂水縣人,工作居住地:臨沂市蘭山區曹王莊社區。電話:13655494031

申請人之二:楊海龍,男,36歲,山東省臨沂市蒼山縣人,工作居住地:住臨沂市蘭山區曹王莊社區。電話:13054913789

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集會遊行示威法》,特提出示威遊行申請。

具體內容:

目的:抗議臨沂市蘭山區公安局、法院執法枉法、黑白顛倒等違法犯罪。

方式:在特定的線路上遊行、在特點地點靜坐。

標語:《天殺的惡警,喪盡天良的狗法官》(見提交本申請同時提交的標語實物)

口號:刑審逼供造假罪證,惡警沒有好下場!違法審判黑白顛倒,狗法官天良喪盡!

案子拖而不辦,反黨反人民!捍衛法律尊嚴,挑戰司法腐敗!

人數:10人左右(由楊海龍家人及自願參加的本市市民組成。外來的網友照顧示威遊行人員生活以及萬一示威遊行人員突發疾病進行救護,不參加本示威遊行)

車輛數:一輛(特騁錄影人員用)

音響設備的種類及數量:兩隻手提小電喇叭

起止時間:三天,2013年6月11日至13日,每天早上7點至下午7點。

地點、集合地、解散地、路線:早上7點在蘭山區人民法院前集合,參加人列隊舉牌站立、靜坐兩小時後,列隊遊行,從法院門口沿紅旗路向西到通達路,從通達路向北至再轉向解放路,再轉到沂蒙路,再到考棚大街抵到蘭山區公安分局,在蘭山公安分局前列隊舉牌站立、靜坐兩小時,再從從考棚街到沂蒙路北行,轉向三河大街抵達臨沂市人民政府廣場,舉牌站立或靜坐到下午7點,就在解散。

負責人之一:李向陽(身份資訊見“申請人”所列)

李向陽原為中學教師,九四年考取沂水檢察院卻被領導關懷繼續留任教學工作,因不服,被安排打掃學校廁所。為農民代理起訴縣政府的維權訴訟,官司勝訴卻是被以學習的名義兩次關押,數次被腐敗官員雇用黑社會流氓及惡警恐嚇、毆打、以至被實施暗殺。無奈下,一度去北京做新聞媒體編輯記者。最終認識到,司法腐敗是危害黨與國家的根本所在,所以,以“捍衛法律尊嚴、挑戰司法腐敗”為人生宗旨,專職為冤民代理訴訟案與踐踏黨紀國法的不法官員抗爭。此時是本遊行示威事件受害人楊海龍當前訴訟案代理人。

李向陽常說的一句話:美好的中華,被腐敗份子搞得臭名昭著;美好的大地,被腐敗份子搞成了人間地獄!

李向陽面對恐嚇以至黑手段公開表態是:來吧,李向陽熱血的胸膛面對刀槍!

李向陽經常向體制內朋友講的故事:二戰把德國分為東西德,東德在腐敗專制下民不聊生,紛紛跑向民主繁榮的西德。在西德拉起那道被視為專制暴政象徵的“柏林牆”後,東德一翻牆投奔西德的人被守牆員警開槍打死。當東德解體後,那打死翻牆人的警察被以殺人罪起訴。殺人警察的辯解是:為了生存不得不工作,殺人不是我的罪。

最終判決如下:是人就要守住良知道德底線,手握槍,有把槍口抬高一釐米的自決能力,喪失良知執行邪惡的指令,故意殺人罪成立。

負責人之二:楊海龍,(身份資訊見“申請人”所列)

楊海龍,商人,曾從事奶分行銷,毒奶粉事件發生後,其他商家不給客戶退貨的情況下,凡來楊海龍店退奶粉的無論有無本店發票,只要是品牌對號就給退貨,原來購進僅二十萬元的奶粉,退貨達七十多萬元,最終廠家只給退進貨數量,楊海龍產生了五十余萬元損失。為此,楊海龍被山東新聞網利稱為“良心商人”評為當年十大新聞人物。後來創建臨沂衛士安防有限公司,被官匪勾結侵吞。

特別說明:

一、申請人接受以“逾期不答覆” 方式的許可。

二、請領導們不要浪費時間查李向陽有無違法亂紀行為,因為李向陽從不違法亂紀,對平民百姓向來抱“你打我的左臉我再把右臉給你”的宗旨,對惡官雖然有“不殺之不盡快意”的想法,做過幾個夢殺光惡官,可是從沒有惡官指證我殺人或是打人。

三、誰說我搞示威遊行是極端行為,誰就是侮辱、侮辱受盡欺淩的平民百姓。

此致

臨沂市公安局

申請人:李向陽 楊海龍

2013年6月3日

後附材料:

1、參加示威遊行人員舉的牌子(只是牌子不乾膠文字材料)

2、讓申請人決定示威遊行的情況說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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