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BI推網路監聽 反對聲浪大

Facebook

【新唐人2013年06月03日訊】美國聯邦調查局(FBI)正努力爭取擴大法律授權,希望在網路上「監聽」,以逮捕罪犯和恐怖分子。但反對者認為,此舉將使網路更不安全,增加軟體硬體製造商成本。

據中央社報導,聯邦調查局總法律顧問魏斯曼(Andrew Weissmann)最近在華府論壇上說,「今年第一要務」是獲得擴大的授權,以監聽諸如「Gmail(電子郵件)、Google語音和Dropbox」等通訊方式。

他說:「我們現今通訊的方式不限於電話公司。我們現在還不能到法院取得命令,要求命令對象協助執行截聽。多數國家有這種授權。」

美國總統歐巴馬5月23日演講時表示,行政部門正「重新檢視對執法的授權,使我們能截聽新式通訊」。

根據現行法律,FBI能取得法院命令監看網路通訊,像是谷歌公司(Google Inc.)和微軟(Microsoft)之類的大公司也許有能力遵守這項命令。但許多公司缺乏遂行這種監控的技術能力。

據已公開的報導,目前研擬的提案會要求各公司讓政府能接觸相關通訊、否則將遭高額罰款。

雖然美國政府尚未公開提出網路監聽授權,但已引發強烈反彈。反對者批評,此舉等同政府對每個硬體和軟體開了道「後門」,會讓駭客、外國政府有機可乘。

數位權利組織「民主和科技中心」(Center for Democracy and Technology)高級技師霍爾(Joseph Hall)說:「這是項刻意造成的安全弱點,他們希望只有好人使用,但我們有證據顯示,壞人也會用。」

他說,最近調查顯示,FBI等執法機構已蒐集大量資訊,足以防止犯罪,但他們卻沒能善加利用。

美國加州舊金山地方法院法官伊爾斯頓(Susan Illston)已命令谷歌照FBI國家安全密函請求,交出使用者資料,儘管她先前裁定FBI類似要求違憲。

聯邦調查局2012年寄出1萬6000多封國家安全密函,向企業索取7000多名美國人的私人資料,這些資料主要是金融、網路及電話通聯紀錄。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