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冷血謀殺 外交部訴諸國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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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3年05月17日訊】(中央社記者蔡和穎台北17日電)外交部今天召開國際記者會,公布「廣大興28號」彈痕累累照片,駁斥菲律賓說法,控訴菲方公務船「冷血謀殺」,涉殺人罪,違反聯合國海洋法公約。

台灣漁船「廣大興28號」船員洪石成9日遭菲律賓公務船射殺身亡,台菲展開交涉。中華民國政府不滿菲律賓回應,已祭出11項制裁措施。

菲律賓總統府馬拉坎南宮昨天表示,菲律賓對台灣的要求已做出額外讓步,並稱此案為「非蓄意」。中華民國外交部下午召開國際記者會,外交部長林永樂、法務部次長陳明堂、海巡署副署長鄭樟雄、漁業署署長沙志一等人出席,向國際媒體駁斥菲方說法。

這場國際記者會,包括美聯社、法新社、日本NHK、英國金融時報、美國之音等約20家國際媒體參加。

記者會背板以英文強調「這是冷血謀殺,不是『非蓄意』的殺害」(It is a cold-blooded murder, not"unintended" killing)。

林永樂站在背板前,以英文表示,中華民國政府針對「廣大興28號」事件向菲律賓政府提出4項要求,包括菲律賓政府正式道歉、賠償家屬、嚴懲凶手、儘速啟動台菲漁業談判,4項要求都有法律依據,菲律賓政府至今的回應不夠「正面、具體和充分」。

他說,政府注意到菲國官方道歉,但菲國政府將此事件視為「非蓄意(unintended)」行動,中華民國完全無法接受。

林永樂指出,菲律賓公務船在台菲雙方重疊的專屬經濟海域對台灣漁船非必要且過度使用武力,已違反了國際法及聯合國海洋法公約(UNCLOS 1982),此一暴行絕無法見容於國際社會。

林永樂說,菲律賓公務船執法人員以自動武器向未挑釁的台灣籍無武裝漁船開火,殺害台灣漁民,是令人無法接受的暴行,完全不符比例原則,且在攻擊、殺害漁民後,甚至立即駛離現場,未協助漁船,違反國際法及人道原則。

他表示,這次攻擊是菲律賓公務船所為,菲律賓政府應為洪石成的罹難負責,菲律賓政府作為負責任的國際社會一份子,必須有正面、具體行動。

美國之音記者詢問,台灣的調查結果為何?陳明堂出示廣大興28號布滿彈痕的照片指出,經過鑑定,船隻遭擊中45發入口彈痕,多集中在4名船員躲藏漁船機艙方向掃射,且死者所受的槍傷都是高速貫穿性槍傷,菲國行為人持槍朝向非武裝的船員所在地濫行掃射,初步認定「有殺人的故意」。

陳明堂說,漁船上沒有明顯撞擊痕跡,「並沒有發生我國漁船碰撞菲國船艦、造成菲國人員開槍的可能性」;而且依照廣大興28號航程紀錄器顯示,事發地點是中華民國經濟海域區域內,並未侵入菲國領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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