稽查禁宰活禽 北市開出首罰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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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3年05月17日訊】(中央社記者黃麗芸台北17日電)台北市衛生局今天上午展開首波禁宰活禽聯合稽查行動,查獲攤商違規陳列、展示活體行為,開出首張罰單,勒令業者限期改善。

清晨5時,由台北市政府衛生局長林奇宏帶隊,針對毗鄰果菜批發市場的富民路上禽肉攤商,展開北市首波禁宰活禽的聯合稽查行動。

衛生局發現位於台北市富民路97號攤商,有違規陳列、展示活體行為,因此以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第37條第1項第6款規定,開出北市第一張罰單,可處新台幣3000元以上、1萬5000元以下罰鍰,並勒令業者限期改善,否則將繼續開罰。

台北市聯合稽查小組首波稽查行動,以市場處為主責單位,並動員衛生局、環保局、警察局、動保處等相關單位人員協查,共計40餘人。

聯合稽查小組於4時30分,在果菜批發市場二樓禮堂集結,由指揮官林奇宏進行勤前講習後,分成3組,針對富民路上的7家禽肉攤商展開稽查行動。最後稽查結果,除1家有違規事實外,其餘6家,1家未營業、5家無違規行為。

林奇宏表示,依照現行法令,稽查到現場有圈養活禽的情形,可依傳染病防治法處以罰鍰,如現場有環境污染之虞,尚可依照廢棄物清理法處1200元至6000元罰鍰。

他說,如果現場有屠宰行為,則將依畜牧法規定,處2萬元到10萬元罰鍰,情節重大者,將可處以1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10萬元以下罰金,希望業者不要以身試法,配合政府政策。

林奇宏強調,市長郝龍斌已明確宣示,為維護市民健康安全,台北市絕對會貫徹執行禁宰活禽政策,呼籲業者配合政府的政策,也希望國人為了自身和家人的健康,能夠改變飲食習慣,盡量食用安全衛生、品質掛保證的電宰禽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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