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幼女開房案家長遭市長警告 校長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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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3年5月15日訊】(新唐人記者韓梅綜合報導)5月15日,海南萬寧待幼女開房案受害者家長稱,自帶孩子去醫院做檢查被拒,並被當地有副市長約見及施加壓力。當天下午,萬寧市紀檢部門通報,開除小學校長陳某鵬和工作人員馮某松的公職和黨籍,兩人已被批捕。此案移送公安機關繼續偵查。

受害兒家長介紹,事發後孩子共做了兩次檢查,10日首次檢查后,5人均從法醫或警方獲悉女兒處女膜破裂。但13日晚,海南省公安廳法醫專家和萬寧市人民醫院婦產科專家組成的法醫鑒定組對其中4名女生做第二次檢查後卻稱,處女膜完整,證實未發生性行為。家長表示不認可這一結果。同時,萬寧市人民醫院急診病歷記載:「會陰體正中線有1cm裂傷痕」。

因此,他們15日自帶其中5名受害女孩去海口,希望由海南省人民醫院重新鑒定,不料遭到醫院拒絕。一位家長稱,萬寧市政府也派人監視,阻攔他們做鑒定。

另據家長透露,萬寧兩位副市長和十名政府工作人員在14日晚約見了受害者父母,領導笑稱:「不要接觸媒體,這種事鬧大對誰都沒有好處!」隨後並提出私了。受害者家長稱:目前他們的壓力很大。

有不少網友就此提出類似質疑:「難道有大魚也參加?不然怎麼會阻止,也怕鬧大了以後沒得玩了。」「萬寧縣的領導也玩過幼女吧?是不是這個忠誠的校長輸送的?不然你們這樣做,讓我們怎麼想?」

兩名犯罪嫌疑人萬寧市第二小學校長陳某鵬和政府工作人員馮某松15日下午因涉嫌猥褻兒童罪被捕。但網友普遍不買賬,有人指這是對其赤裸裸的保護:「對於兩名涉案者,明明就是強姦幼女,應判死刑,說什麼猥褻兒童,這樣搞把人都當瞎子?」

網友對相關消息表示憤怒。新浪認證為普仁基金執行總裁的朱坤嶺在微博表示,「刑法第237條:猥褻兒童的以強制猥褻婦女罪從重處罰;最高法的司法解釋六:只要雙方生殖器接觸,即應視為姦淫既遂。1cm裂痕都不能代表被強姦?結論下快了吧?」 法律學者徐昕也說:「故意與幼女發生性關係,即使『接觸』,亦構成強姦既遂。」

中國公務員考試信息網官方微博表示:「如果教育部長引咎辭職,涉事校長和房管局人員一律槍斃,以後學校還敢出現類似事情么??選擇性枉法,是犯罪成本降低,最終類似悲劇會繼續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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