染狂犬病菲勞 衛署:依法隔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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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3年05月13日訊】(中央社記者龍瑞雲台北13日電)網友認為應將染狂犬病菲律賓籍勞工遣送出境,衛生署疾管局說,患者現況不適合搬動,患者隔離醫療費用依傳染病防治法規定。

衛生署疾病管制局防疫醫師羅一鈞說,這名今年首例境外移入狂犬病個案是31歲菲律賓籍男性,來台前在菲律賓曾被狗咬,5月初出現不適症狀就醫後,醫師查覺有疑似狂犬病症狀並通報疾管局,患者唾液PCR核酸檢驗與基因定序與菲律賓流行的病毒基因序列一致。

疾管局副局長周志浩表示,狂犬病是第一類法定傳染病,依傳染病防治法規定應隔離治療,期間費用由中央主管機關編列預算支付。

由於目前中華民國與菲關係緊張,部分網友認為應遣送這名個案回菲律賓,周志浩說,患者情況仍不適合搬動,若家屬有提出要求希望回國,且願意支付運送費用,在妥適醫療處理下便可以將患者送回菲律賓。

周志浩說,自1959年起台灣就沒有再出現有人的本土病例,1961年後也沒有再出現動物病例,且台灣仍是全球少數狂犬病「非疫區」,國際疫區以中國、南亞和東南亞。

周志浩說,狂犬病是由狂犬病病毒引起的一種急性腦脊髓炎,致死率100%,去年7月1名台商在中國大陸被狗咬,返台後發病經隔離治療,仍不幸在今年4月中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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