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殺害女同事 男遭判無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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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3年05月07日訊】(中央社記者張榮祥台南7日電)王姓男子邀約女同事出遊,卻涉嫌性侵後殺害棄屍,台南地方法院今天判處王男無期徒刑,全案可上訴。

地院判決書指出,王男去年7月邀女同事出遊,晚上2人駕車到台南市安南區曾文溪河床,王男餐後飲酒,在車上向女同事求歡遭拒,王男不肯罷休強制性侵得逞。

事後,王男和女同事發生言語衝突,王男遭女同事掌摑後凶性大發,先用手掐住女同事頸部,再用汽車安全帶勒死女同事。

王男殺害女同事後,將屍體運往安定區西港大橋旁的曾文溪河床,且脫下女同事的衣物、鞋子,連同皮包丟往曾文溪。

公司負責人隔天發現被殺害的女職員未上班,又無法取得連絡,向警方報案,警方調查偵辦逮捕王男,王男坦承性侵、殺人及遺棄屍體,且帶領警方找到女同事屍體,被送辦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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