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女子蒙冤10年 被判無罪又關20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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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3年5月7日訊】(新唐人記者李劍綜合報導)在冤獄叢生,冤民遍地的中國大地,各種冤案層出不窮。近日,陸媒報導,河北安新縣端村鎮大河南村人趙艷錦被冤枉殺了一名兒童,坐了10年冤獄,被判無罪釋放後,又被關押了20個月才獲得自由,當局聲稱這是維穩需要。

5月7日《中國青年報》報導說,12年前,時年32歲的趙艷錦捲入一樁殺人案。她兩次被判處無期徒刑,兩次被無罪釋放。徹底恢復自由前,她累計在看守所度過了10個年頭,直到今年2月6日才獲得自由。

荒誕的是,2011年5月23日,河北省高院對她作出無罪判決,但判決書寄到保定中院竟已是半年後,向趙艷錦宣判時又過了14個月,而按最高法院的規定,宣判無罪後應在7日內放人。

保定中院刑一庭庭長王建東對媒體聲稱:「我們也想馬上宣判,宣判了法院就沒有責任了。可擔心趙艷錦家屬鬧事出於維穩需要對趙延期羈押。法院在勸說家屬接受判決、給予80萬元人民幣賠償後,才釋放了趙艷錦。

而在此期間,趙艷錦丈夫李建軍因為不知道妻子已被判決無罪,繼續上訪,因此被勞教,失去人身自由近300天。

鄰居小孩被殺 關鍵證人也被殺

2001年9月24日,大河南村6歲的趙紫旭失踪,趙紫旭的母親報案。十幾天後,村民李艷青、郭萬祥供稱在趙艷錦的指使下殺死了趙紫旭,公安依此找到男童屍體,趙艷錦也因此被捕。

10月15日,趙艷錦在安新縣公安局承認與死者家人有矛盾,僱兇殺害趙紫旭,但3天後開始反口不承認殺人,稱之前受了刑訊逼供,一隻耳朵被打聾,還患上會不時眩暈的美尼爾綜合症。

隨後,兩個關鍵證人蹊蹺死亡,李艷青在案發後不久被郭萬祥殺死,郭萬祥也在2004年3月在安新縣看守所突然死亡。

之後,趙艷錦經歷了漫長的司法程序,三輪程序過後,趙艷錦已在看守所度過了10年。

3月8日,趙艷錦以二審無罪賠償為由,向保定中院申請國家賠償。據了解,趙艷錦終審判決無罪後,為安撫情緒激動的死者家屬,包括保定中院在內的多個部門以司法援助的形式給予家屬8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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