椿樺:病死豬VS病死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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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3年5月7日訊】不知從何時起,動物們似乎很容易生病。它們要是病了、死了,咱們這些「高級動物」難免會被殃及。

從一則並無新意的新聞說起。報載,公安部近日披露了十大肉製品犯罪典型案件,主要包括:病死羊肉毒死人、病死雞肉上餐桌、老鼠肉冒充羊肉……其中有個案子,與咱們廣東人密切相關:福建近40噸病死豬肉流入廣東湖南等地居民餐桌,已落網的嫌犯中有兩人供職於政府部門,他們利用工作之便,將蒐集來的本該無公害處理的病死豬肉,用來銷售,最終被「有公害處理」了。

這事兒讓我想到,城市居民,尤其是發達城市居民,必須擁有更加結實的腸胃。如果大家記憶力不壞,肯定記得不少有關食品安全的新聞,標題多以「流入廣東」、「流入上海」為賣點。譬如「毒大米流入廣東」、「浙江病死豬流入上海」、「廢棄烤鴨油流入北京」。我印象特別深的,是浙江一位餐飲業老闆對媒體說過的一句話:「上海人不知吃過我們多少死豬」。類似的話,想必那些倒賣病死豬到廣東的商販也在私下閒聊過。

發達城市更容易吸引病死豬肉,道理不難理解。譬如市場大、利潤高。廣州深圳等珠三角城市幾乎年年都有私宰肉的新聞曝光,為什麼?因為正常渠道供不應求。去年有個報導說,廣州2011年消耗生豬900萬頭,但本地只能解決240萬頭。巨大的缺口自然會對私宰肉形成巨大吸引力。所以,發達地區的監管部門,尤其要打起與經濟增速相匹配的履職精神。一次成功的監管,勝過千萬腸胃的強大消化能力。

但是,老百姓嘆息監管,估計已顯得比吃病死豬肉還要疲憊。如報導所示,在福建漳州,商販收購病死豬肉已是公開秘密(估計在其他許多地方也一樣),一位官員甚至表示,病死豬肉無公害處理,基本無人監管。監管部門不監管,可說明兩個問題:一是,他們沒吃過病死豬肉;二是,他們雖沒吃過病死豬肉,但他們的責任與良知卻病了,壞死了。

病死豬肉的危害不容小視:豬中毒而死的,人食其肉也可能中毒;豬得了炭疽、鼻疽、布氏桿菌病、結核病等傳染病及寄生蟲病的,人食其肉也易發病。這次福建流入粵湘等地的病死豬肉,就被抽檢發現了藍耳病、偽狂犬病病毒,兩種均為急性高致死性疫病,傳染性強。於是又想起上個月「第十九個全國腫瘤防治宣傳週」發佈的數據:我國每年新發癌症病例約350萬,其中胃、結直腸肛門、肝臟、食管等消化系統患癌發病率,分列第二、三、四、五名。這其中,病死的動物肉想必為上榜的數據發揮了一定作用。

人們讓豬病死,病死豬又讓人病死。多麼荒誕的現實啊!但說起來,原因還是歸結於咱們許多人的道德良知病得不輕,而道德良知之病又要歸結於監管之病。近日最高法與最高檢官員在答記者問時說,食品安全監管失職瀆職最高可判刑10年。真要是那般嚴格執行,我估計監獄會官滿為患。可事實上呢?

文章來源:作者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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