狩獵變調成凌虐動物 大傷觀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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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3年05月02日訊】(中央社記者楊淑閔台北 2日電)動物保護團體公布,遵守祖靈訓戒崇敬生命與大自然的狩獵,變調成抓打,撕裂豬、雞及松鼠至死的競賽,殘忍又大傷觀光,疾呼禁止。

動保團體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及長年陪同原住民爭取傳統文化活動領域的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學會,今天聯袂召開「民俗與祭典沒有虐待動物的特權—停止各種戲虐動物競賽!」記者會。

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主任陳玉敏指出,研究會統計自98到102年,全台共有9個縣、18個鄉鎮以「傳統祭儀、傳統技藝競賽、文化系列活動、運動會」為名,舉辦至少28場抓動物比賽。

會中播放研究會從95到101年紀錄的活動調查影片,可上官網閱看http://www.east.org.tw/。活動中的動物由主辦單位購買使用,「抓雞」實況包含參賽者共搶一隻,雞隻雙腳被活生生撕裂、扯斷。

「抓松鼠」則出現200多人圍捕數10隻松鼠,部份松鼠尾巴硬生生扯下,裝入血染一片的網袋。現場還有人興奮抓著已肢解的軀體說,「頭呢?分屍了!」這場發生在95年10月的屏東獅子鄉麻里巴。

影片中還有已經懷孕的母豬,被撲抓虐踢癱躺在地;還有豬隻被人亂棒狂打,倒在地上奄奄一息,鼻孔隨著微弱呼氣滲出濃稠血漿;甚至有成年人抱著嬰幼兒,用嬰兒的小腳踩踏已近虐死的動物歡慶。

陳玉敏說,原住民的狩獵原本尊重提供生命作為食物的被獵動物,並祭天感謝;不知為什麼會變成這樣違反動物保護法的戲虐活動?

她沉痛的說,這種比賽,動物完全沒有逃脫空間,更違反原民不可狩獵懷孕母體、不可屈辱被狩獵動物的規定,依原民傳統,這麼做是會被祖靈詛咒的。

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學會秘書長林子凌說,片中作為已涉及違反動物保護法第6及10條的虐傷動物罪行,但因野生動物保育法第21條將原民狩獵排外,於是變調虐傷動物的活動得以舉辦,呼籲原民會、農委會及觀光單位輔導改善,儘快禁止。

研究會受訪透露,其實現在很多外國人在拍攝,研究會不希望傷及弱勢原民,不忍稱貽笑國際,但這樣不尊重生命的活動持續下去,絕對無益觀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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