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砍斷外勞手 判賠27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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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3年05月01日訊】(中央社記者陳淑芬台中1日電)台中去年發生少年群體毆殺兩名泰勞案,其中1人手腕被砍斷。台中地方法院判處11名少年連帶賠償新台幣270多萬元。

台中地院判決書指出,李姓男子與人有糾紛,民國101年間找來10多名少年持西瓜刀及棍棒,約對方在豐原區談判,但對方並未現身,少年們聚集在附近公園聊天。

少年們在凌晨時看到泰勞宋其(SUPAMA SOMKID)及偉拉猜(YUNILAWEERA CHAI)兩人騎單車路過,黃姓少年提議毆打外勞,一群人於是蜂擁而上,有人持刀砍殺,有人持棍棒毆打。

少年將宋其的右手腕砍斷、將偉拉猜毆傷後逃逸,經路人發現報案,將兩名泰勞送醫,宋其的手腕無法接回,兩名泰勞提告,要求少年連帶賠償400多萬元。

台中地院審理認為,宋其案發時29歲,推算工作年齡及精神撫慰金,判處涉案的11名少年賠償他269萬元,另賠償偉拉猜醫療等費用2萬多元。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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