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購國外商品 標檢局籲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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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3年04月23日訊】(中央社記者黃巧雯台北23日電)網購國外商品漸盛行,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提醒,儘管可透過更便捷途徑取得商品,但商品相對較無保障,呼籲業者及民眾需注意,保障自身權益。

標檢局表示,若網購國外的商品為列屬標檢局公告應施檢驗商品,須依商品檢驗法規定完成檢驗程序,商品本體標示檢驗標識(即商品安全標章)後,才可進口或在國內市場上陳列銷售。

標檢局提醒,台灣業者或網路賣家在國外網路購買應施檢驗商品在國內銷售時,應先向標檢局申辦檢驗,符合檢驗規定後才能進口或陳列銷售,違反者將依商品檢驗法處以罰鍰及限期回收改正。

若是民眾自國外網路購買應施檢驗商品,標檢局指出,若非銷售的自用品、商業樣品、展覽品或研發測試用物品,其報單的單一項次金額在1000美元以下或同一報單同規格型式的數量未逾相關規定者(例如自用品2件),可准予免驗,但應自負品質、衛生及安全責任。

標檢局呼籲,民眾若要至國外網站購買應施檢驗商品時,應多暸解商品相關檢驗規定、保固、售後服務等問題,並應留意商品品質與安全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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