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3歲童棄屍案 檢起訴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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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3年04月11日訊】(中央社記者陳朝福高雄11日電)去年8月發生的陳姓3歲男童疑遭哥哥悶死再被父親棄屍案,高雄地檢署今天偵結,依過失致死、遺棄屍體罪起訴陳父等3人。

29歲的陳姓男子與前妻育有兩名兒子,後來陳男及兒子與林姓女友同居在高雄市左營區一處大樓。

起訴書指出,民國101年8月7日陳男與女友因疲累而疏於注意,涉嫌放任兩名兒子在獨居臥室遊戲,導致哥哥於玩耍時不慎將身體及尿布壓在弟弟臉部,導致其窒息死亡。

陳男與女友發現小兒子死亡,電邀住在雲林縣的林女胞弟林男到高雄,經3人討論後決定以浴巾包裹屍體裝入黑色大型塑膠袋,由林男和陳男開車運回林女家鄉雲林縣,埋在當地一處產業道路邊的農田。

全案因陳男父親找孫心切,去年10月間向高雄市警察局左營分局報案尋人,在獲知3歲男童遭棄屍雲林後,通報雲林警方協助開挖,挖出腐爛的屍體,全案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

雄檢偵結,認定5歲哥哥不小心壓住3歲弟弟臉部導致窒息死亡,陳男、林女與林男涉嫌疏於照顧和協助棄屍,依過失致死、遺棄屍體等罪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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