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營賭場 許瑞山否認財產可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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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3年04月09日訊】(中央社記者王朝鈺新北市9日電)新北地方法院今天開庭審理前刑事警察局主任秘書許瑞山涉嫌經營賭場案,被告許瑞山否認持有可疑財產。

起訴書指出,檢察官在去年8月23日搜索許瑞山的辦公室,在辦公室的臥房床底搜獲新台幣30萬元和1萬元美金,並於衣櫥上方找到新台幣40萬元,檢方認為他涉嫌持有可疑不明財產,且無法提出合理說明。

對此,許瑞山向法官表示,30萬元是家用結餘累積的存款,而1萬美金則是陸續向親戚朋友兌換得來,這2筆款項是留給兒子未來遊學的費用,所以才會放在一起暫不花用。

許瑞山提到,在上海的一名李姓台商,於去年8月間得知他正在修理鐵皮屋房舍,主動透過友人將40萬元借給他;許瑞山認為並沒有無法交代財產來源。

檢方表示,許瑞山涉嫌透過前媒體主管王保憲投資賭場新台幣200萬元後,不論賭場盈虧每月固定收取10萬元款項,截至遭查獲前共收到70萬元的支票。

許瑞山說,200萬元一部分是堂弟陸續給他的150萬元,另一部分則是妻子給的花用,長期儲蓄累積下來的50萬元。

許的委任律師莊正認為,200萬元是許瑞山基於借貸關係支出的財產,並不是「犯罪時及其後3年內」所增加的財產。

另外,檢方認為許瑞山在說明財產來源時前後供述不一。莊正說,他的當事人經過24小時檢調偵訊,他很驚嚇會受到莫名的刑責處分,以致無法就長期累積的財產來源記憶明確,所以一時間無法有妥適的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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