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4月8日訊】(新唐人記者徐立綜合報導)廣東省汕尾陸風市一名交警于清明節當日上午在甲子鎮疏導嚴重賽車路段交通時,為控制混亂的秩序,拔槍恐嚇周圍市民,揚言不後退就開槍。該名交警的飛揚跋扈,引起網民的嘩然,現場照片在網路上已傳開。汕頭交警對此事作出回應,確認持槍男子確為交警,但起因需進一步調查。
清明塞車 交警拔槍指揮 照片上傳微博 網友嘩然
據《南方日報》報導,一名陸豐網友前日上午發微博稱「清明節福源寺路大塞車,交警拔槍恐嚇周邊人不退就開槍,真夠牛的」,並提供現場圖片。
圖片中顯示一名身穿警察制服的男子在堵滿車輛和行人的路上,右手舉著手槍,但不知是指向何人。
據發布圖片的網友介紹,「那天我們老鄉們都忙去掃墓拜山,每一年清明那個地方都會堵,沒想到交警在那種情況下拔槍,當時人很多,老人小孩也多。」
有網友介紹,事發路段是在每年清明掃墓必經之道,烈士陵園側邊。一年一度的擁堵已習以為常,當日塞車3小時,人車互不相讓,場面十分混亂。
汕尾市交警支隊負責人曾對此事作回應稱,從服裝判斷,拔槍男子確實是交警。但因為什麼原因拔槍,還在調查中。該負責人表示,會在昨日公布調查結果。但截至發稿一直未有消息。
大陸近年來多次發生警察涉嫌濫開槍打死疑犯、甚至是誤殺無辜的事件。
據《明報新聞網》報導,去年10月4日,河南溫縣公安局副書記李世軒開槍擊斃一名偷車的男盜賊,網傳指李當時連開六槍,其中四槍擊中要害。
去年9月遼寧盤錦市一名警察在處理征地糾紛時,聲稱被征地村民淋汽油威脅,開槍打死一村民。
去年1月,東莞警方到長安鎮一間夜總會搜查時,因被夜總會人員持刀棍追趕開槍,結果卻誤打死一名在夜總會門口候客的無辜的士司機。
輿論普遍認為,警察不應以執法為藉口,胡亂開槍。法律應嚴定警察可以開槍的條件和範圍。
但深圳寶安區松崗街道辦日前卻訂立新規,只要警察「依法現場擊斃犯罪分子的」,可獲五萬元人民幣獎勵,被轟是變相鼓勵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