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嚇幼兒園沒人理 遭報警逮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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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3年03月28日訊】(中央社記者陳淑芬台中28日電)蕭姓男子打電話及寄恐嚇信向中市9家幼兒園恐嚇勒索,被害人全不理會,還報警逮人。台中地院判蕭男徒刑2年,得易科罰金。

台中地院判決書指出,37歲的蕭姓男子在民國101年底陸續寄發恐嚇信件給台中市9家幼兒園,信中夾帶有槍彈或槍擊現場等嚇人照片,要求幼兒園匯款到指定帳戶,否則要讓園方或學童上報、發生意外。此外,蕭男還打電話到幼兒園恐嚇。

豈料,被恐嚇的幼兒園全都不予理會,還有多家向警方報案,警方循線到蕭男住處搜查逮捕。

台中地院法官將9件恐嚇取財未遂案,各判處徒刑3月,定應執行徒刑為2年,得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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