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商斷掌案 檢方認定自導自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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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3年03月26日訊】(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26日電)前年轟動一時的台商胡其揚在大陸遭斷掌案,士林地檢署查出胡去買刀,刀柄驗出他的DNA,認定他自傷自殘再向保險公司詐保3000萬元未得逞,今天依詐欺未遂罪起訴胡男。

胡其揚家屬民國100年間在立委陪同下舉行記者會表示,胡其揚在同年11月初在大陸福建莆田遇劫,左手掌遭劫匪斬斷,隨身財物被搶奪一空,並指責福建警方罔顧人權,扣押胡被斬斷的手掌當物證。

福建公安廳後來舉行記者會,認定胡其揚是「自殘自傷」,並指出在事發現場採集到的胡其揚血跡中,驗出麻醉藥成分,且在附近池塘撈獲沾有胡血跡的斬骨刀,向賣刀店家查證時,店家證實刀是胡所買。

刑事局後來透過兩岸司法互助協議管道,從福建省公安廳取得相關證物,並查出胡男案發前曾在台向富邦及國泰人壽投保約新台幣3000萬元,案發後已向富邦人壽提出理賠申請,富邦主動向刑事局報案,刑事局經蒐證後,報請士林地檢署指揮偵辦。

檢警當時傳喚胡其揚,胡其揚否認自己將手砍斷,對於細節聲稱「忘記當時情形、不清楚」,經檢方複訊後,諭令他70萬元交保。

根據士檢起訴書,胡男投保後到大陸前往五金店購買斬骨刀,先使用麻醉藥物後,再以右手持斬骨刀,連續重複同一方向猛砍左手掌16刀,造成左手掌幾近切斷,製造保險意外事故,隨手將刀棄置一旁池塘,再自行救醫並委請陸籍太太向公安報案謊稱遇劫。但胡男在大陸治療轉院時,卻拒絕醫院保留斷掌。

刑事局及檢方調查後發現,胡男經濟狀況不佳,帳戶只剩5000多元,且胡男在大陸就醫時,脖子上還戴著金項鍊,沒被搶走,不合常理。此外,檢警在取得證物刀械後,從刀柄採樣的跡證被驗出與胡男的DNA相符,且胡在台灣也未通過測謊,檢察官認為他在證據齊全下還飾詞詭辯,將他起訴並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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