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言博客】春晚 俗文化之集大成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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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3年03月04日訊】【禁言博客】春晚 俗文化之集大成者

無地權 不納稅

最近,中共政府決定出臺新的“國五條”樓市調控政策。其中提到,要擴大個人住房房產稅改革試點範圍。對此,網上有篇署名韓青的文章評論說:房產稅,被認為是替代限購政策的有力工具,可以使地方政府,擺脫對土地財政的依賴,同時遏制房價連年上漲的趨勢。但要想讓房產稅登場,還需要先解決法理上的正當性問題。首先,無地權,不納稅。徵收房產稅的國家,土地持有人,多數有永久產權,徵收時也是房、地合一,可中國城市的土地,都是國有土地,業主只有70年的使用權,相當於交了70年的土地租金,而“租的房子”不需要繳納住房保有稅。不然民眾會質疑,為甚麼只在徵房產稅上與國際接軌,而不在房屋產權上和其它國家看齊呢?

其次,無代表,不納稅。政府要從民眾口袋中掏錢,先得告訴民眾,準備提供甚麼樣的公共產品或公共服務,徵得民眾同意後才能徵稅。稅收應由法律決定,這就要求,徵稅要經人大審議,而不能由政府自行摸索。如果說,從前,稅種、稅率由政府制定,還有一些歷史合理因素的話,在納稅人意識甦醒的時候,政府發個文件就收稅的路,已然不通了。

再次,有重復徵稅之嫌。民眾的商品房房價中,已包含了不菲的土地出讓金,房價中有將近四成都是地價,地方政府已經從土地開發中獲得了大量收益,甚至六成以上財政收入,來自於土地出讓金,此時再收房產稅是否算重復徵稅?這是想穩、控房價,還是想擴大財源?最後,從重慶、上海的試點來看,由於當前徵收對像有限、稅率不高等多方面原因,並沒看到對穩控房價起到多大作用,反倒由於政策的粗糙,誤傷了一些普通民眾,在這種情況下,不應貿然擴大試點範圍。文章最後說,房產稅不能由政府想徵就徵,而是要先說服民眾,同時保證稅收的正當性、合法性和必要性。

春晚——俗文化之集大成者

網上有篇署名張澤佳的文章,對2013年的央視春晚評論說,我一直覺得,春晚主持人報幕詞,只需要小學六年級的文化水平就足以寫出來,陳詞濫調的說辭,簡直就是要把老祖宗傳下來的古老文字糟蹋到底的感覺。雖然是直播,但幾位主持人在此之前,經過了十幾次綵排,所以在臺上無須任何臨時應變能力,只需要保證讓自己像一臺機器正常運行就可以了。

春晚的導演的水平更不用說,由於導演的後面,還有基本沒啥文化的領導把關,所以選擇導演唯一的標準,也是能像一臺機器一樣正常運行。文章說,年年的春晚,都在加固我的一個觀點:小品上了春晚,小品被踐踏了﹔相聲上了春晚,相聲被踐踏了﹔舞蹈上了春晚,舞蹈被踐踏了﹔美聲上了春晚,美聲被踐踏了。其中,最大的受害者是美聲,在很多國人的印象中,美聲已然成了一種,為官場、為政治歌功頌德的欽定藝術形式,每年的春晚,都會出現幾個穿著軍服顯然是文工團的歌手,唱著嘹亮的美聲,歌曲的內容不是歌頌黨就是歌頌政府,總之,多半都是把一年中取得的所謂“成就”好好歌頌一番,自己誇自己,最讓人反感。

我懇請央視領導,千萬別把春晚的節目拿到國外給外國人看,中國人丟不起這個臉,作為一個中國人,我羞於被外國人誤認為,中國人都是一群莫名其妙、滑稽的無趣人種,請別剝奪我作為中國人的最後一點自豪。文章最後說,我在想,怎麼能用一個字,來淋漓盡致的概括今年的春晚,我搜腸刮肚都想不出,哪個字能有此功效,因為春晚,怎一個“俗”字能了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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