遊南美飯店降級 旅行社判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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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3年02月20日訊】(中央社記者蔡沛琪台北20日電)林姓男子等人參加南美5國之旅,結果卻發生飯店降級、早晚餐未全在飯店吃。台北地院判旅行社應賠林男每人新台幣6萬多元。

法院今天公布的判決指出,林男等4人在民國100年間,每人花40多萬元參加南美5國31天旅遊行程。

他們指控,旅程標榜「全程採用5星級旅館」、「早、晚餐在旅館內以自助餐為主」,但僅13餐在五星級飯店吃,還有16晚住在3星級或4星級飯店。為了省錢,旅行社租的巴士胎紋幾乎磨平,領隊還常不見人影,而且因沒辦簽證而無法入境玻利維亞,他們各求償33萬多元。

旅行社表示,幾乎沒有違約,甚至還改住更高級的飯店;晚餐有13餐在飯店吃;無法入境玻利維亞是受到玻國簽證程序延誤。

合議庭審理後,認定旅行社確實違約,有9晚是住在3星級飯店,14天沒在飯店用早餐,判決應賠償每人各6萬8000多元,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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