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2月07日訊】(中央社記者黃旭昇新北市7日電)新北市府消防局今天在樹林區福順街1家金香舖,查獲7大箱10小箱,超量儲存爆竹。警消清點了1個多小時,才清點完畢。
消防局表示,經過清點,總重量308.4公斤,全部都是有標示的煙火與爆竹,但因為已經超量,於是對業者開1張舉發單。
春節將屆,住家附近燃放爆竹煙火造成噪音及安全問題。因為是銷售旺季,許多販賣場所或流動攤販、夜市超量存放,有潛在危險。
消防局說,針對市區金香舖,及可能存放場所稽查。販售爆竹煙火陳列不得超過25公斤,春節雖開放部分時間與地點,可燃放爆竹煙火,但實際要於市區管制不得放爆竹,執法有困難。
消防局危險物品管理科表示,依新北市爆竹煙火施放管制辦法,全市禁止燃放一般爆竹煙火的升空類、飛行類(沖天炮)、摔炮類爆竹煙火。
情人節企圖以升空類煙火、字幕求愛的民眾,會被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
消防局說,可施放的是排炮、拉炮、仙女棒、煙霧類及旋轉陀螺類爆竹。提醒選購爆竹煙火要認清正確認可標示的產品。
9日至17日與23至24日,上午6時至晚間10時,開放重陽橋下游至蘆洲垃圾轉運站、八里文化公園、二重疏洪道出口堰堤頂步道、新店溪秀朗橋上下游50公尺、華中橋下游至光復抽水站、大漢溪右岸鐵路橋下游至四汴頭,大漢溪左岸西盛環保公園,可放爆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