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1月31日訊】(中央社記者吳靜君台北31日電)金管會核准澳商澳盛銀行在台分行的主要營業、資產與負債分割予澳盛(台灣)商業銀行,分割基準日預定在民國102年4月7日,而僅保留1家台北分行及OBU至103年底。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推行,外銀併購本國銀行要設立子行,同時金管會協調這些外資銀行撤除原分行。
金管會今天表示,核准澳盛銀行在台分行主要營業、資產及負債分割給澳盛(台灣)商業銀行(子行),保留1家台北分行及國際金融業務分行(OBU)至103年底。分割之後澳盛(台灣)商業銀行承受澳盛在台14家分行,實收資本額將增至新台幣200億元。
金管會官員表示,除澳盛願意撤掉原分行之外,星展銀行也預計102年底撤除原分行。
至於有併購本國銀行的外資銀行還有渣打、花旗、匯豐等,官員表示,由於這3家外資銀行在台灣經營的時間比較長,並且還要調整客戶的時間比較久,所以還在積極協調撤除原分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