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書:蘇監獄管理局局長十幾條貪腐罪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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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3年1月21日訊】于愛榮任職江蘇省監獄管理局局長期間有重大違規違紀行為,在自己大肆收禮收錢的同時,放任弟弟于愛華、兒子于航在監獄系統內大肆包攬工程,收刮民財,排斥異己,任人唯親,並和多位女性保持不正當男女關係,具體如下:

1、2007年常州監獄沈德明同意建設自來水廠,在未招標的情況下由副政委王太平具體運作將項目交給於愛華承建,該項目預算670萬元后追加到720萬 元,而實際建設成本僅200餘萬元。水廠建設完成後沈德明又在未招標的情況下將水廠無償交給於愛華承包,該水廠壟斷整個常州監獄和附近鄉鎮的自來水供應, 于愛華為了降低自來水的生產成本,謀取更多非法利益,其提供的自來水根本就不按水凈化工藝流程,供應的自來水完全不合格,廣大民警職工飲用水只能超市購買 純凈水,而犯人也只能飲用不合格自來水,民不聊生。

2、于愛華承包水廠后,當時的宜興監獄長李生清還送了塊當時價值60萬的石頭給於愛華,表示祝賀。

3、在常州監獄自己生產茶葉的情況下,于愛華還每年以100元/斤進價的茶葉300元/斤買給常州監獄,時任監獄長為沈德明。

4、2011年春節,于愛華向常州監獄提供勞保大禮包,進價100元/個出價300/元,數量2000個,毛利40萬,時任監獄長為蔣國賢。

5、2012年,蘇州監獄建民警保障房,採取蘇州監獄申請特別土地(也招拍掛,但為監獄量身定做),由社會房產公司建設銷售模式,在蘇州監獄長沈德明的協助運作下,于愛華以自己親家公的名義成立房產公司暗箱操作此項目,嚴重違規。

6、2012年龍潭監獄新建,于愛華勾結省監獄局工程部經理朱家海和龍潭監獄建設負責人達慶江,掛靠蘇州一建公司在土建招標中圍標串標,非法獲取價值1個億的標的。

7、于愛華還通過朱家海插手諸如常州監獄、江寧監獄、龍潭監獄、金陵監獄、無錫監獄、蘇州監獄、宜興監獄、丁山監獄等等各類基建工程。

8、于愛榮的兒子于航2010年在國外學校畢業回國后立即成立了5個公司,分別為土建、裝飾、園林、弱電和貿易公司,總註冊資金7500萬(註冊資金來源不明),5個公司主要在監獄系統拿項目。

9、于航一畢業,無錫監獄長蔣才洪就送禮金50萬元,名義為贊助於航創業。同時于愛榮還安排隸屬省監獄局的方源金陵酒店以每年3000元的價格租給於航1000平方米的辦公場所,而該辦公場所的市場租讓價格每年至少需要110萬左右。

10、2010年于航勾結時任常州監獄長沈德明的兒子沈周,在常州監獄銷售紅酒,在未招標的情況下光一個單子法國卡斯特就銷售110萬,而其進價僅為18萬。

11、常州監獄監區和工廠擴建工程中,于航勾結沈周大肆包攬信息化弱電工程,而且採用多家公司圍標串標、工程項目化整為零迴避招標,謀取非法高額利益。

12、在常州監獄閥門廠自身具備模具生產能力的情況下,于航從浙江、安徽等地低價購入劣質模具以省局領導子女的名義高價賣出給監獄閥門廠,普遍反映模具質量差,價格高。

13、于愛榮這些年每年的大節日和生日收受沈建生、蔣才洪、李生清、曲愛群、朱子良、彭兵等等人的禮金禮卡,數額巨大。

14、于愛榮在監獄系統內還和多位女性保持不正當的男女關係,如局機關黨委書記毛軍、宣教處副處長袁桂榮、常州監獄企管科副科長丁某某。常州監獄女民警趙某在接待活動中被于發現,于以調動工作為名誘騙趙某發生不當性關係,並立即親自出面將趙從常州借調至金陵監獄。

15、在江蘇省監獄系統內,于愛榮及夫人家的親戚達到40多人,很多人都佔據了重要的領導崗位。比如於的大舅子荊利平2年沒上班,時任監獄辦公室主任閆成瑞伺候他3個月還破格提拔到省局辦公室副主任,民警反映強烈。

16、大額財產來源不明。于愛榮兒子于航剛畢業沒2年,期間也沒在其他單位上過班,但這2年中離婚2次,每次都分給對方高檔汽車和高檔別墅以及現金若干。 于航還曾經買了輛新法拉利跑車,價值300萬,被于愛榮逼著賣了。另外又花5000萬註冊黃金期貨公司,試問做為無業人員的于航這麼巨額財富從何而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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