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幕:張德江要以泄密罪起訴南都負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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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3年1月6日訊】(新唐人記者王海天綜合報導)正值《南方周末》風波愈演愈烈之際,《南方都市報》前總編、現就職香港陽光衛視集團的資深媒體人程益中撰寫的文章《中共鉗制媒體揭秘》,在網路上廣泛傳播。由於文章披露了中宣部及曾經擔任廣東省委書記的張德江箝制媒體的部分內幕,引起各界廣泛關注。

中宣部以特務手段密控媒體

據《德國之聲》元月5日的報導稱,程益中在接受其專訪時表示,所謂中宣部其實只是黨務機構,並非國家政府的部委。它是中共鉗制中國的意識形態和媒體、社會文化的機構,其負責監管範疇包括政治宣傳、意識形態的輸灌、篡改和重塑歷史,以及對大陸各類媒體的嚴格管控。

據程益中《中共鉗制媒體揭秘》一文介紹說,在江澤民統治的後期,丁關根主管的中共宣傳部門對媒體的控制就越來越嚴。一個顯著的變化是,宣傳部門不再像以往那樣鄭重其事地下發文件或明傳電報,對媒體發號施令,要求總編輯執行;而主要採取電話口頭傳達或手機簡訊通知的方式,直接指令總編輯或具體負責人。原因在於禁令越來越多、越來越頻繁,書面行文需要層層報批,過於繁瑣,也來不及應付緊急狀況。而電話口頭傳達和手機簡訊通知,手續簡化,效率高、見效快。

十六大以後,新華社通訊員出身的劉雲山執掌中宣部,在掩蓋真相和製造謊言方面更具專業性,當局管制媒體的力度越來越大,範圍越來越廣,手段越來越多,措施也越來越具體和有針對性。每逢發生重大突發事件或召開重要會議,宣傳部的禁令和規定就鋪天蓋地。

文章舉例說,2003年初薩斯盛行期間,中共廣東省委宣傳部的禁令有時一天多達30多條,甚至對頭版等重要版面具體上什麼稿件、稿件的排版位置及標題字型大小、圖片的規格大小等等,都做出明確規定。由於南方都市報多次設法突破封鎖,揭露真相,發出聲音,導致時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廣東省委書記的張德江,兩次在省委常委會上質問下屬:為什麼不用泄密罪起訴南方都市報負責人?

由於發生過宣傳部門給媒體發布的禁令被曝光的醜聞,中共的媒體控制在李長春主管意識形態時期開始進入地下秘密狀態。這一時期的顯著變化是,打電話給媒體傳達禁令的宣傳部門官員,通常都會在掛機之前強調:「不得做書面記錄,不得留任何字據,不得透露下達了什麼禁令,不得透露是什麼部門下達的禁令,更不得透露下達禁令領導的姓名。」中共宣傳部的禁令,就這樣在秘而不宣中得以貫徹執行。

「新聞評閱」與「審讀員」構成審查雙寶險

文章還披露說,中宣部控制媒體有一前一後兩道關口,即由「新聞評閱」和「審讀員」制度構成審查、管控新聞的「雙寶險」。

所謂「新聞閱評」是控制媒體的傳統手段,主要是定期出版《新聞閱評》報告並抄報中共中央政治局成員和所有省委書記,對媒體已經播發的新聞和文章作出評估並建議採取相應措施。這是典型的事後追究式的新聞審查制度。

這個「新聞閱評」小組成員都由極左的中央級媒體退休負責人組成,審查極為嚴苛,但由於其滯後性,對少數不怕撤職查辦的媒體人並不總有效。

2005年之後,為堵住這一「漏洞」,中宣部開始推出審讀員制度,即直接向主要媒體派駐行使刊前審查職責的審讀員,甚至直接安排宣傳部官員到主要媒體擔任領導職務。

程益中指出,無論《新京報》還是《南方都市報》,均有若干審讀員在把控輿論。這些人雖遭編輯記者厭惡,但卻掌握實權,對即將付梓的稿件生殺予奪。審查以秘密方式進行,悄然無聲然而且有力高效。禁令不再留下任何字面證據,而是直接通過電話或簡訊點對點層層傳達,宣傳部官員與媒體領導之間、媒體領導上下級之間都只進行單線聯繫,其行事猶如特務機構,鬼魅而神秘。

《南周》事件或成回擊中宣部契機

《南周》事件爆發後,至今持續發酵。大陸已有多家媒體的記者發起聯名呼籲行動,連律師界和教育界都有不少民眾公開表態支持《南周》,使該事件在媒體人行動層面有繼續擴大的趨勢,目前甚至已經有些人開始提出「媒體人起義」。

程益中對此現象表示支持,並指出,這或將成為一次回擊中宣部長期「野蠻的、囂張的、粗暴的管制」的好機會。

他認為,長期以來,宣傳部門改稿、限稿、撤稿肆意妄為,這種事每天都在發生。但這次是因為廣東宣傳部長親自拿筆改文章,並且出現了很大的硬傷和低級差錯,對媒體來說已經構成了一個重大政治事故,這就讓媒體人找到了直接反擊頂頭上司-——宣傳部的機會,他們早就已經忍無可忍了。

除了有價值的文本抗議,程益中認為甚至可以採取更進一步的行動,包括遊行、示威等。庹震這個荒謬的硬傷,給了媒體人一個表達訴求的機會。他最後指出,媒體是社會公器,是言論自由最重要的一個實現手段。這個公器長期受到中共鉗制,實際是間接粗暴的干涉了每個公民的權益。媒體人有這樣的訴求實際上也是為自己,為個人的基本人權在採取行動,這既是每個公民自我權利的表達,也是應盡的義務,捍衛社會公器,其實就是捍衛社會公平。

視頻新聞:

前南都總編揭中宣部毒瘤 促庹震下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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