炒資深空姐 日航敗訴判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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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3年01月03日訊】(中央社記者蔡沛琪台北3日電)日商日本航空3年前虧損而裁員,其中2名資深空服員不滿勞方挑年長高薪者開刀而提告。北院判決資遣違法,雙方僱傭關係存在。

台北地方法院今天公布判決指出,兩名林姓女子分別從民國76年、80年起開始擔任日航空服員,也曾擔任工會幹部。日航在99年間遭遇嚴重財務危機,在日本聲請破產保護、重整公司,並點名原告在內的18名台籍空服員資遣。

2名遭資遣空服員控訴,台日航線是國內最熱門的國際航線,勞方未具體證明虧損或業務縮減,竟違法資遣年長、資深員工,有年齡歧視,她們提起民事訴訟,想確認兩造僱傭關係存在,且日航應給付99年9月起到復職前一日止的薪資。

日航表示,當初確實受有鉅額虧損,所經營的台日航線99年的載客量、收入不如從前,迫不得已才資遣員工。當時優先挑選人事考績較差者資遣,且薪資所得和年齡不完全成正比,資遣不違反就業服務法。

法官審理後認為,日航總公司確因虧損及業務縮減,有資遣部份員工的事由,但從解雇名單看來,當初為節省人事成本,優先選擇高長、高薪者開刀,顯然有年齡歧視,侵害人民法定權利,判決兩造僱傭關係存在,日航應給付兩人從99年9月起到復職前一日止的薪資,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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