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基地台 民團籲勿草率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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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2年12月21日訊】(中央社記者曾盈瑜台北21日電)台灣電磁輻射公害防治協會今天呼籲,NCC不應草率放寬小基地台設置規定;環保署應訂室內電磁波及長期電磁波暴露限制值。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5日修正行動通信網路業務基地台設置使用管理辦法,簡化超微型基地台的設置管理方式。未來電信業者布建超微型基地台可免申請架設許可,但仍須取得執照才能開始使用。超微型基地台也被稱為家用基地台,裝設後,通常可解決室內通訊不良的問題,分流行動寬頻網路。

台灣電磁輻射公害防治協會上午在立法院舉行記者會,台灣電磁輻射公害防治協會理事長陳椒華說,未來業者免申請就可以架設小型基地台,對民眾影響巨大。現行電磁波參考位準值是規範「短期、急性傷害」暴露限制值,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應該儘速訂出室內電磁波值標準,以及長期電磁波暴露限制值,讓NCC有遵循依據。

民主進步黨籍立法委員田秋堇表示,業者到民眾家中裝設小型基地台,會付錢給裝設戶,但若鄰居受到小型基地台的電磁波影響,卻求償無門,環保署應該重視電磁波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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