飆車被貼上網警抓包 男判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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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2年12月21日訊】(中央社記者蔡沛琪台北21日電)蘇姓男子和朋友相約騎車狂飆北宜公路,過程影片被貼上網,結果被眼尖員警網路巡邏發現。北院判蘇男4月徒刑,可易科罰金。

台北地院今天公布判決指出,蘇男和張姓男子去年6月間,相約分別騎重型機車到北宜公路以時速100公里狂飆競速,飆車併排衝刺或前後追逐競速,還不時超車又跨越雙黃線。

兩人飆車過程被民眾拍下,後來又被放上影音網站,結果被員警網路巡邏時發現,將兩人移送法辦。檢方對兩人做出緩起訴處分,但蘇男未履行緩起訴處分條件,遭檢方撤銷緩起訴,對他提起公訴。

法院審理時,蘇男直到看到錄影影片後才認罪,法官審酌蘇男自以為駕駛技術好,竟漠視大眾安全飆車,從重量刑,依妨害公眾往來安全罪判處4月徒刑,可易科罰金,期盼他以後深刻自省,不要心存僥倖,陷自己和他人於危險;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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