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大埔事件 鄭弘儀獲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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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2年12月10日訊】(中央社記者黃進恭苗栗縣10日電)苗栗縣長劉政鴻不滿節目主持人鄭弘儀等談論大埔事件時影射他炒地皮,控鄭誹謗等罪。苗栗地檢署將鄭弘儀等不起訴處分。

不起訴書指出,鄭弘儀去年5月間在電視談話性節目「大話新聞」中表示,「行政院長帶著苗栗縣長開記者會,向農民道歉,而且要將土地還給他們,讓他們去種田,想不到現在都還沒做」、「以為過了沒人注意及「你要炒地皮給他去炒嘛,」等語。

劉政鴻提告表示,鄭弘儀和其他來賓在言談間指稱他徵收農地目的是在炒地皮,對他人格造成侮辱,對縣府作為完全不了解卻大肆批評,內容與事實完全不符。控告鄭弘儀等人公然侮辱、誹謗、侮辱公署等罪。

檢方認為,鄭弘儀等人評論大埔農地事件的公共議題,並以民國100年5月27日新聞畫面及相關陳情抗爭畫面進行討論,屬公共議題範疇,評論內容為可受公評之事,因此將鄭弘儀等人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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