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炸藥土污管制 環署年底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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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2年11月27日訊】(中央社記者魏紜鈴台北27日電)環保署今天表示,已擬定8項火炸藥污染物之土壤污染管制標準,預訂12月完成修訂。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與金門縣環保局合作,從民國95年開始,陸續針對軍事營區中油槽、加油站、保修廠、靶場、火砲射擊場、廢彈拆解處理廠及兵工廠等具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潛勢的設施,進行調查工作至今。

環保署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基金管理委員會執行秘書蔡鴻德指出,共計已完成170處軍事營區調查,發現有47處超過土壤或地下水污染管制標準。另有17處完成污染改善,其中金門縣有8處,其餘30處正辦理改善中。

蔡鴻德說明,環保署於98年進行台灣本島火炸藥污染物調查時,也併同金門縣環保局針對八二三砲戰落彈區、修彈廠及爆破廠的周圍農地調查,擬定8項火炸藥污染物的土壤污染管制標準,預計12月完成修訂污染管制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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