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沖):謹慎處理月退年終慰問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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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2年10月15日訊】(中央社記者陳舜協台北15日電)行政院長陳(沖)今天說,支領月退休俸軍公教人員領取1.5月「年終慰問金」是否合法,他將請教考試院,「會謹慎處理」。

民主進步黨籍立法委員管碧玲下午在立法院質詢陳(沖),是否同意行政院以「年終慰問金」名目,發給44萬5000多名支領月退俸退休軍公教人員年終獎金,1年達新台幣202億元、相關法源依據在民國99年就被銓敘部以「不符時宜」撤銷,僅依行政命令就編列預算?

陳(沖)答詢時表示,他不了解「年終慰問金」發放相關法令依據,但相信是依法編列。

管碧玲進一步質詢行政院主計總處主計長石素梅、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長黃富源,領月退俸人員領「年終慰問金」是否合法?

黃富源表示,領月退俸人員支領「年終慰問金」是否合法,「有討論空間」,但根據司法院大法官會議第614號及443號解釋,給付行政可寬鬆認定;石素梅則說,行政院雖編列預算,還是要送立法院審議。

管碧玲表示,大法官解釋雖闡明給付行政寬鬆認定,但同時指出涉「公共利益重大事項」時,仍應有法律授權,並質詢陳(沖),202億元預算是否屬公共利益重大事項?

陳(沖)說,絕對尊重大法官解釋立場,他會請教考試院,支領月退俸人員領「年終慰問金」是否為公共利益重大事項,並與行政院法規委員會討論,「會很謹慎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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