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彪VS王立軍 如果當年有美領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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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2年9月26日訊】(新唐人記者林妙音綜合報導)不少網友說:「王立軍挨薄熙來的一記耳光,改變了歷史!」因為,倘若沒有這一記耳光,也就沒有王局後來的叛逃美領館。這亦被視為是自一九七一年林彪搭機出亡以來,中國最受矚目的「叛逃」事件。兩事相隔四十一年,結果卻大不相同。於是,人們不禁要問,假如林彪當年也有美國領事館做後盾,又會怎樣?

跑不跑?

三十六計,跑為上計,不跑怎麼得了,只能是被殺人滅口死路一條。

王立軍辯護律師王蘊釆說:「他叛逃是因為自己的生命受到了威脅。」

據悉王立軍面對自己的指控,反問庭審官:「法官!假設您知道了您的院長夫人殺人了您會怎麼做?當您向院長彙報了得到的是斥責嘴巴,知情幹警被非法審查工作調離后,您又會怎麼做?您可能有機會向更上一級領導反映彙報,可我的領導是中央政治局委員,我能怎麼做?」

前不久亦有人對林彪的跑與不跑加以分析。不跑吧,結局是被關門打狗,像彭德懷,劉少奇一樣,想欲加什麼罪就欲加什麼罪,想咬幾口就幾口。跑吧,卻被炸的機毀人亡。

台灣《聯合報》對此亦發表社論,對比了王立軍案和四十一年前發生的林彪案。

重慶前副市長、前公安局長王立軍,在挨了其上司薄熙來一耳光後,本可能性命不保,但王卻經投奔美國總領事館而保住了一命。

「他必須找一個超越薄熙來的力量來保護自己;但若循黨、政、法體制處理情勢,案子極可能被吃掉,最後薄熙來或許沒事,王自己則可能成為犧牲。於是,他選擇了一個超越薄熙來又超越黨、政、法的力量來保護自己,那就是美國政府。」

最終王立軍被四川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15年有期徒刑。審判結果引起網民強烈反應,指其顯著偏輕。

而在一九六九年,《中國共產黨章程》載明:「林彪同志是毛澤東同志的親密戰友和接班人。」兩年後,一九七一年,因毛澤東「批林批孔」欲置林於死地,林家發動「五七一工程紀要」的「政變」失敗,午夜使人駕機欲出亡俄國,於蒙古溫都爾汗墜機身亡。

在林彪當年,林彪與毛澤東之間,主要是你死我活的權位鬥爭。在林彪成為「毛澤東同志的親密戰友和接班人」的當年,一九六九年,曾任中共國家主席的劉少奇被毛澤東凌虐至死,火化申請書上寫的死者姓名資料是「劉衛黃,無業」。

「今昔對照,王立軍較諸劉林二人,非但操持了主動,且保住了性命,十五年徒刑可待假釋,像只是打了一個手心。」社論質疑,難道是因劉林當年沒有美國領事館?

前有方勵之陳光誠

然而,王立軍卻不是第一個投奔美國使館者。

一九八九年有政治異議者方勵之,二○一二年亦有山東盲人維權律師陳光誠。方勵之在美國大使館滯留了一年始得赴英國,但陳光誠則只花了八天就搞定赴美。至於王立軍,在成都總領事館一天就落定了一切。

雖然方陳二人皆是政治異議者,王立軍則是體制內被視為「雷鋒樣板」的政治明星。但美國在處理的時間流程上卻是越來越快。

社論認為,美國未便留容王立軍這個刑事犯,卻無疑已成為王立軍的政治護衛;王立軍能保住一命,是因美國可能從他口中獲得了比如今一切公開資訊更精準的事實。

充滿弔詭的一耳光

而薄熙來給王立軍的一耳光,亦充滿弔詭。社論列舉以下兩點原因:一、在毛澤東時代,政治暴力可決定權力消長,權力消長又決定了路線鬥爭;但面對薄熙來的「重慶文革」,已經不能用「林彪、劉少奇模式」來誅除異己,因而谷開來殺了海伍德的刑案,反而成了天上掉下來的政治槓桿。二、美國使領館從一年搞定方勵之、八天搞定陳光誠,到一天搞定王立軍,這些皆拜「改革開放」之賜;卻也形同將中國政治及司法正義的最後仲裁地位交給了美國人,這無疑是中國現今的黨、政、法體制之自取其辱。

林彪要飛到俄國保命,王立軍要投奔美國總領事館保命;兩事相隔四十一年,卻是如出一轍。因此,該社論在結尾質問,中共的黨、政、法體制知不知病?知不知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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