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舵:什麼樣的平等才是好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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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2年9月9日訊】改革開放的發動,伴隨著對計劃經濟「吃大鍋飯」、絕對平等主義的價值觀批判,鄧小平開始提倡「讓一部分人先富起來」。如果沒有這個重大的價值觀變革,市場經濟的發育以及由自由競爭市場經濟帶來的經濟高速增長、社會空前繁榮就無從談起。現在,三十多年過去了,「三十年河東,三十年河西」,鐘擺開始擺向另一個方向——更多的平等;在極左派的話語當中,平等更被神聖化,和「公平正義」畫上了等號,成了他們心目中的新神;這個新神的人間代表,就是「重慶模式」。

然而什麼是平等?平等就是正義嗎?平等越多越好,平等越多就越正義嗎?不把這個現代文明的核心價值問題討論清楚,任由左派把持著「平等」的解釋權和獨佔權,改革就是個泥足巨人,改革派、自由主義者們擔心「文革再來一回」就不是杞人憂天。

自從法國大革命把「自由、平等、博愛」寫在「人權」這面光輝旗幟之上,「平等」就成了現代社會的新神之一。奇怪的是,很少有人意識到,這三位新神發出的指令卻是十足混亂的、相互衝突的!自由和平等是衝突的,平等和博愛是衝突的,自由和博愛也是衝突的!所以,在這面旗幟指引下的隊伍,最終大多數都要陷入內鬥和自相殘殺,就是毫不奇怪的了。

左派和右派對於法國大革命的評價歷來大相逕庭。右派基本上是把它作為一個社會病態的負面案例來看待,左派則或多或少對它加以肯定。左派中最極端的是馬克思這一脈,他把法國大革命的血腥恐怖和自相殘殺稱為「階級鬥爭」,並給予極高的道德評價,斷言它是「推動歷史前進的動力」。馬克思把「自由平等博愛」以及其它一切「真正的」好東西都放在「被剝削被壓迫」的窮人一邊,主張用「直接憑藉暴力,不受任何法律約束」的階級鬥爭和極端專制(「專政」)消滅「剝削壓迫階級」即一切精英、富人和上流社會,消滅私有財產,然後,窮人用「剝奪剝奪者」得來的生產資料實行公有制和「有計劃、按比例」的生產,共產主義人間天堂就此產生,自由、平等、博愛便得以完全徹底實現。

馬克思明顯違背了起碼常識。

我們說,「自由」之所以可貴,首先是因為它在不損害他人和社會的前提下,給每個人發揮自己的聰明才智,來追求自主設定的人生目標提供了充分的機會和空間。而「追求卓越」這類人生目標不但是人性中固有的衝動,是不可能消除的,而且,它對於他人和社會也大有裨益。然而,「追求卓越」意味著「出人頭地」,也就是高於眾人,這就必定會拉大差距,擴大不平等。至於卓越的個人用這個不平等來做什麼,那是根本不同的另一回事;就算他們永遠注定了會用自己高出眾人的地位來為社會造福(這顯然是毫無保證的幻想),你也無法否認這個「不平等」的現實。而且,這個不平等是不可能用消滅私有制,用物質分配的任何平等方案來解決的。把解決不平等問題的眼界侷限於物質(「經濟基礎」)、生產資料的所有制,還說什麼其它一切的不平等都是由此「決定」的,這種「唯物主義」的哲學立場實在是過於庸俗、狹隘、一廂情願,也過於低級了。

「博愛」則不但意味著對陌生人和親友一體看待,還要像一個慈愛的母親一樣,對弱勢的個人和群體給以格外的關愛;還要實行「反向歧視」,即讓弱者比強者所得更多——馬克思就是這樣主張的。而這當然就不能容許個人有自主決定對誰更好一點的自由:「反向歧視」當然更是嚴重違反了平等原則。你可以把它稱之為 「矯枉過正」,稱之為無邊無際的博愛,但無論如何,那絕不是平等。

簡而言之,這就是自由、平等和博愛之間無法消除的矛盾衝突。

讓我們先把哲學爭論放一放,回歸現實,看看實際情況是什麼樣。只要我們不被哲學的重重迷霧弄昏頭腦,睜大雙眼看看自己身邊的兄弟姐妹、親戚朋友,甚至,看看一母同胞的小貓小狗,立刻就能看清一件基本事實:儘管同一物種的不同個體都有區別於其它物種的共性,「家族類似」,但是,不論拿任何一種屬性(外貌、個性、智力、體力、神經類型、精神品質,等等)來衡量,個體之間的差異都非常巨大,有時甚至讓人懷疑,這是不是同一物種?也就是說,人人生而不平等,這是不容否認的起碼事實。西方那句廣為傳頌的名言「人人生而平等」,如果把它當作事實陳述,那就是不折不扣、徹頭徹尾的彌天大謊。實際上,這是左派經常犯的「事實」和「價值」不分、以主觀願望代替客觀現實的老毛病,是以事實陳述面目出現的價值訴求。

馬克思主義在人性的研究方面完全是一片空白,這一點就連狂熱的馬克思主義信徒薩特也不得不承認(薩特有一句名言:「馬克思主義是人性的荒漠」)。馬克思不承認人的動物屬性,宣稱「人的本質就是其全部社會關係的總和」,而「全部社會關係」就是由私有制所決定的階級對立、階級鬥爭的關係!我們現在隨便拿一種大學本科生的社會學教科書翻一翻,瀏覽一下里面所包含的各色各樣極其複雜的「社會關係」,就不能不同意,一種「學說」竟能武斷、粗陋、幼稚、極度簡單化到這種地步。比如,就是根據這樣一種粗陋和武斷,導致馬克思無視人類個體之間的「異性爭奪」——人類同性個體之間為爭奪異性而永無休止的競爭和鬥爭,以及由此而來的權力鬥爭;而這是什麼唯物主義哲學、「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築」、階級鬥爭學說、公有制「必定」取代私有制、歷史唯物論等完全不加理會、當然也無法處理的。資源是有限的,「稀缺性」是一切社會科學的基本出發點,而稀缺的不僅僅是經濟學所處理的物質資源,還有優質的異性——不管你怎麼定義這個「優質」,事情都是如此。僅此一點,就注定了完全平等、沒有競爭的共產主義人間天堂是痴人說夢。

人人生而不平等,加上不可能消除也不應該消除的人與人之間的競爭,兩件基本事實放到一起,結果就是貧富分化、強弱對立。這就是不得不過群居生活的人類所面臨的最重大、最根本的社會和政治問題;古往今來,以致今後,人類都一定要被它困擾,真正是「無可逃於天地之間」!迄今為止,還沒有任何一個徹底消除了不平等和競爭的社會制度的成功先例,相反,凡是被這種完全不切實際的幻想所主導的社會,都走向普遍貧窮加普遍奴隸制,也就是既沒有經濟繁榮,更沒有個人自由。理由很簡單:一切違背基本人性的社會制度,都一定要靠專制政權的極端強制力,來壓抑人性不可消除的強烈衝動,結果一定是既專制,又沒有活力和積極性,更別提什麼創造性。這種建立在夢幻「理想」之上的社會,要麼放棄幻想、回歸現實,要麼徹底崩潰。說到底,這就是蘇俄模式終究要垮台的根本原因之所在。

但這絕不意味著不平等就一定是好的,更不是說越不平等就越好。從人性的角度說,如孟子所言,人固有「惻隱之心」,利他、善良、同情心,看到別人受苦就心生不忍,心裡就難過,這也是人性固有的一部分。社會生物學家的研究表明,惻隱之心不僅僅是社會化,即後天文明教化的結果,相反,是人作為動物——當然是群居動物——的生物特性,是人類基因裡固有的本能。至於為何如此,根據何在,有興趣的朋友可以找一些社會生物學的書來看。孟子在兩千多年前就鮮明地申說這一點,實在了不起——儘管他既沒有論據,更沒有論證,僅僅是直覺,是猜想。

有惻隱之心、道德良知豐厚的人類個體就不能容忍過分的不平等所造成的人間苦難;當這種不平等確實是由社會制度人為造成的,這些人類個體就會提出變革社會的主張;如果這種變革要求被既得利益集團堅決拒絕,那時候,革命的大潮就要開始湧動,階級鬥爭的悲劇就要登場。而革命首先要消滅舊的既得利益集團,把他們「打翻在地,再踏上一隻腳」,把剝奪他們的財富暫時恩賜給窮人,再拿一套一套的甜言蜜語籠絡住窮人們的人心,然後用專制權力把無權的絕大多數人統統強行拉平,接著,新的專制統治集團把持全部權力和財富,很快——從天下初定那一天開始——演變成新的特權腐化階層,從而造成更大、更嚴重並且幾乎沒有任何合理性的新的不平等。這就是「革命」的內在邏輯。

一句話:有些平等是好東西,有些平等則相反;同樣,有些不平等是好東西,有些不平等則相反。換句話說,好平等要有一個合理的分寸和邊界,過分、越界,好東西就變成了壞東西。平等是如此,其它一切「好東西」,秩序(安全)、自由、效率(活力)、博愛,等等,莫不如此。這就是我們古聖先賢早就明白的「中庸之道」,也就是科學新方法論中的「系統論」、「控制論」的核心原理;同時,也就是政治學中的「共和正義」原則;而符合共和正義原則的政治制度,就是自由民主。詳細一點的論證,可參看拙著《漸進民主文集》中的「促成自由民主的共識」和「共和非民主」兩篇文章。

接下來,進入到具體實踐層面,什麼樣的平等才是好東西呢?

首先,並且最關鍵、最核心,堪稱生死攸關的,就是人權,即人人(只要是「人」這種動物,不是阿貓阿狗、桌椅板凳!)都必須享有的,平等覆蓋、平等適用於每一個人的,普適(普世)性平等自由權利。人權的哲學基礎是人性論和人道主義;馬克思不承認「人皆有之」的人性,當然也就不可能認同人道主義,於是,他把人性論、人道主義統統斥之為「資產階級欺騙性的、虛偽的庸俗理論」徹底加以否定,他的「學說」裡也就沒有「人權」的位置,沒有保障人權的自由憲政和法治的位置,只有窮人和富人之間你死我活、不共戴天的鬥爭和殺戮,只有「無產階級專政」即多數窮人針對少數富人「直接憑藉暴力,不受任何法律約束」的暴力壓迫和剝奪,而這「富人」、「階級異己分子」、「反動派」、「反革命」是由「天然代表」窮人的那個「先鋒隊」的領袖隨意界定的,實際上包括了所有的「非無產階級」在內,也包括了一切原本屬於「無產階級」,但是後來和領袖有了意見分歧,或者被領袖懷疑為「潛藏的階級敵人」的任何人在內。由於「階級鬥爭的殘酷性」,領袖們幾乎無一例外,最後都變成了懷疑一切人、不信任任何人的變態狂、迫害狂,而這也是「革命」的內在邏輯。

窮人之所以是窮人,一部分是不合理的社會造成的(糾正這些不合理完全可以通過漸進改良,而不是暴力革命),但由於個體差異比如智力、意志力、想像力、體能等差異的存在,也一定有一部分是窮人自己造成的。改革開放初期的中國,一般都是窮人,大家的起跑線基本平等(黨政官員及其子女除外),為什麼現在有人白手起家、成為億萬富翁,而有的人依然一貧如洗?這是僅僅「社會原因」根本無法解釋的。重慶模式的擁躉們無視現實,挖空心思把貧困完全歸咎於社會,這不是毛派們獨有的盲目症,是全世界左派從馬克思那裡感染的通病。馬克思否認人性,也就否定了個體差異和個人責任,把一切不公平都歸咎於社會、歸咎於他人,唆使窮人把改善生活的希望完全寄託在極其短視的搶奪富人上面,完全忽略了自身的能力培養和個人責任,這一整套教唆對於整個社會道德的破壞,怎麼估計都不會過分。一個社會一旦養成這樣一種扭曲的窮人價值觀,不但貧困問題難以解決,稍有風吹草動,社會仇恨、暴力和對立就很容易爆發出來,造成嚴重的社會動盪。當前中國的執政黨面臨的嚴重社會衝突問題和治理困境,正是他們至今仍然尊崇的馬克思主義意識形態結出的惡果。馬克思極其自負,他嘲諷他的信徒說,他種下龍種,卻收穫了跳蚤;實情其實是,他種下的就是跳蚤。

很多窮人在馬克思主義的誤導下,以為人權對私有財產的保護是偏袒富人的,是「資產階級騙人的鬼話」。他們竟然不明白,私有制意味著飯碗掌握在自己手裡,這是人格獨立、個人尊嚴和其它一切自由權利最基礎的保障。飯碗掌握在政府或其他人手裡的人必定是奴隸;不管這奴隸頭上頂著如何美麗的花冠(「國家真正的主人」,「最先進的階級」,等等),他都只能是奴隸。其次,窮人那一小間茅屋,那一小袋糧食,其實比富人的任何財富都更加生死攸關,富人可以把財產分散保管,可以逃亡國外;窮人的茅屋如果被土匪點一把火燒光,糧食被強盜奪走,他們就可能立刻凍餓而死。這「土匪強盜」可能是亂世中的遍地梟雄,也可能就是專制政府裡胡作非為的各級官員,「大躍進」、「人民公社」餓死3700萬人就是典型,其中絕大多數是農民。人權保障使得每一個人不必戰戰兢兢看政府或者別人的臉色行事,這就叫「免於恐懼」;再有了第三代人權這個社會安全網的覆蓋,又可以「免於匱乏」——這怎麼會是專門偏袒富人的呢?

馬克思主義是人權、法治、憲政的危險也很有能量的敵人——因為它裹挾著被馬克思煽動、蠱惑的人數巨大的窮人非理性的暴力——這麼說絲毫也沒有誇大。但這不等於說,有了法治和憲政就天下太平了。由於前面所說的「一切好東西相互之間都是衝突的」,所以,人世間沒有完美可言,任何「好制度」都不能不面對這個根本衝突,稍一不慎就會失去平衡,就會走極端,就會使衝突惡化成不可收拾的局面。就以「人權」為例。

人權有一個逐步遞進的歷史過程,從第一代人權的「最基本自由權」——生命(人身安全)、財產、居住、遷徙、擇業、創業、經營、訂約、信仰、思想、言論、出版、通訊、集會、結社等項自由(姑且稱之為「自由權利」),到第二代人權的平等的政治權利(「民主權利」),再到第三代人權以平等的社會保障權和社會福利權為核心的「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嚴重的問題在於,「民主權利」在具體的決策過程中一定會發生扭曲:平等的政治權利意味著「全體一致同意」,但這是很難實現的,於是不得不退而求其次,把決定權交給一個人、少數人或多數人,而不論交給哪一部分人,都從原則上違背了平等,而這就是不論哪一種「部分人」(一人、少數人、多數人)掌權都必須對其嚴加防範,都必須建立起權力制衡機制的原因所在。而「經濟社會文化權利」都要由政府強制性對富人實行差別稅率,即不平等稅收來買單,這顯然沒有什麼平等可言。總之,就是在「人權」範圍內,衝突也無處不在(詳細一點的論述,請參看拙著「什麼樣的民主才是好東西」,刊於《領導者》總第42、43期)。所以,人權即基本自由權利的平等,說到底也就是一個隨著社會狀況的變動,不斷重新平衡和調整的過程,一個「多目標綜合決策」的統籌兼顧、分寸和尺度把握的問題。

第二,機會平等。有了自由(人權),我們就可以不受政府和他人(包括集體、群體、多數人)的侵害,這是自由的保護性功能,所謂的「消極自由」(「消極」是「否定表達」的意思,「不受」侵害,「免於」被強制,等等)。除此之外,還有一個「有了自由之後做什麼」的問題,即「積極自由」問題——改善生活,追求知識、名望和權力,追求幸福,等等。總之,實現自己的人生目標。這就需要具備能力,而能力一部分是天賦,一部分是後天教育培養出來的,於是,「平等」 就意味著平等的受教育機會,即教育資源的平等分配,否則,貧寒家庭的子女就被堵塞了上升的主要通道。而什麼是幸福,什麼樣的人生目標適合於自己,只能通過在各種可能性之間摸索、嘗試、調整來獲知,這就需要各種選擇的可能性向每個人敞開大門,這就是機會平等。

人權(平等的自由權利)加上機會平等,這就是符合公平正義的平等。超出這個合理範圍,平等就走向反面,就是非正義的。

最後,總結一下要點:

1.事實上,人人生而不平等,這就是天賦的不平等;2.天賦的不平等是不可能消除、也沒有必要消除的;3.人皆有惻隱之心,對於天賦差異造成的不平等,可以靠自願的慈善捐獻來部分彌補;4.當自願的慈善捐獻不足以為弱勢群體提供起碼的社會保障時(畢竟巴菲特和比爾•蓋茨是富人中的少數),政府就不得不承擔起社會保障責任,此時不平等的差別稅率就不可少了;5.差別稅率和第一代人權中的「私有財產的平等保護」是衝突的,所以應當慎用,原則上應當徵得富人的同意;6.如果不合理的社會制度擴大了天賦的不平等,那就要以社會改良加以糾正,這個過程是沒有盡頭、充滿了矛盾衝突的,人間不會有天堂;7.符合公平正義的平等限於人權和機會平等,超出這個合理範圍,平等就是非正義的。

文章來源:《共識網》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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